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进 实习生/潘晓凝)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印发《广东省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工作方案》通知,以妥善解决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问题。
《方案》明确,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广东户籍老兽医,带上动物检疫员证、离岗基层老兽医花名册等可以证明自己工作经历的材料和有效证明人的书面证明,向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经过乡镇、县、地级市审核、公示确定后,按照工作年限,每人每月最高可补助900元。
《方案》提出,省财政每年固定安排离岗基层老兽医补助资金6600万元,按比例分发给粤东西北14个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严格管理资金发放和监督,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严格实行单独记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中提取费用。资金的使用应接受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省、市、县所承担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方案》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老兽医身份和年限的审核、补助资金核算发放等工作要具体、及时落实。在具体发放补助方面,要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离岗基层老兽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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