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养猪场的请示报告
南木林县人民政府、国土局、农牧局等相关单位:今我艾玛乡德庆村村民仁增,近年来,在党的政策指引下,自己通过跑运输、开水磨房、小规模养猪等方式甩掉了贫穷的帽子,盖起了新房,过着从前都没想过的好日子。但是每当他看到周围乡亲们仍过着不宽裕的日子,总想为大家做点事。俗话说:“饮水思源,富不忘本”,自己富了,不应该忘掉乡亲们,只有大家都富了过上好日子才是真的富了。他本人通过近一年对区内市场的考察,发现了藏猪养殖这一致富渠道,“藏猪养殖”即适合大规模工厂养殖,也适合散户小规模养殖,市场前景广阔,还能带动乡亲们脱贫致富。所以他本人想开办一家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的藏猪养殖场,通过养殖藏猪销售猪肉和猪仔,打开区内藏猪消费市场,同时通过藏猪养殖来带动乡亲们共同养殖,扩大藏猪出栏率,使大家都从藏猪养殖中受益。
虽然他有这一愿望,旦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在具体实施中还需要上级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一是开办养猪场需要必要的场所,希望县政府能在家属地的范围内批准三亩地作为场所
二是希望政府能在养猪技术、科学管理方面提供帮助和指导。
三是开办养猪场需要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环保部门的批准和农牧局的检疫证书等,希望县政府能够帮助协调和解决。
四是新办养猪场的基础设施和种猪的购买及饲料、药品等方面的各项支付费用很高,加之其资金有限,建厂之后厂子的运转方面必然会出现困难,所以希望县政府能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
申请人:南木林县艾玛乡政府
201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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