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目录
一、农药进货查验制度
二、农药台账记录制度
三、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四、农药安全防护制度
五、农药应急处置制度
六、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七、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八、农药使用指导制度
九、农药岗位操作规程
附件.
一、农药进货查验制度
1.采购农药时,应该选择合格供货方,对其法定资质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产品。
3.采购农药时, 应签订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购进的农药,应向供货方索取其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复印件,并按照农药产品生产批次,索要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
4.购进农药时,应详细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情况。如怀疑产品有质量、标签问题而又难以核定时,应向当地农药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所购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标签核查。
二、农药台账记录制度
1.购进农药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
2.购进农药产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货台帐。详细记录所购进的农药通用名称、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
3.农药销售实名登记,要如实登记购买人的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购买时间、农药品种与规格、数量、施用作物等。
4.进销货台账、发票应当保存2年以上。
三、农药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药管理条例》, 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农药经营,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场所和库房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不得经营没有农药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农药。
5.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
6.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
7.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
8.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四、农药安全防护制度
1.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资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随时检查农资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3.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五、农药应急处置制度
1.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等),应立即拨打110或120急救电话,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区,防止人员伤亡。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农药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农药性质及危害程度。
4.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5.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六、药仓储管理制度
1.农药实行专库专储,严禁与食品等物品混放,不得露天存放。
2.农药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入内,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安全 防护设施。
3.仓库保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对农药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农药产品变质或造成其它损失。
4.农药仓储库房的消防,防盗和通风设施应保持良好,严防火灾,失盗和中毒事故发生。
5.配置明示标牌,对农药产品进行分类保管。
6.做好出入库登记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七、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制度
1.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业生产使用农药过程中产生的被废弃的包装物,包括塑料、玻璃、金属、纸等材料的瓶、罐、桶、袋等。废弃的农药包装物随意丢弃,包装物残留农药,极易挥发或者经雨水的冲刷渗入到地下,引起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积极推进构筑以农药生产、经营者、使用者为主体的农药包装物回收体系。3.在本店购买的农药使用后,请使用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放入专用袋子里收集,收集一定数量后,
送到本店专设的农药废弃物回收桶中。
4.本店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类型、数量、回收日期、去向等信息。
5.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于专门场所或容器,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将危险特性不相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混合贮存。
6.农药废弃物累积一定数量后,由本店派车运输至集中回收仓库或送往专业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农药使用指导制度
1.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建立建全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根据不同区域的种植制度、作物结构和生长发育进程,指导农民对症选药,防止乱用药造成成本增加和质量安全事件
2.农药销售人员应当积极学习植保知识,掌握植物病虫草害发生规律,必要时到田间实地查看指导农民用药
3.农药销售人员销售农药时,应当根据所售农药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不得误导农药购买者。
4.农民购买农药,首先问明施药作物,及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然后向农民推荐适宜的农药,指导农民按照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剂量、方法施用农药,并按标签标注的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产品。推进绿色防控,重点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
5.经营限制性使用农药,要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禁止高毒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等作物销售使用。
九、农药岗位操作规程
1.库房内严禁吸烟,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和眼睛,每次作业完后及时用清水清洗。
2.搬运农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堆放农药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避免农药直接接触皮肤。
3.如有污染,及时清洗,发现中毒症状及时离场就医。
4.农药摆放规范,不得混淆产品或卖错、拿错产品,销售要有详细的登记台账。
农药经营企业九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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