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公示了9月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菏泽市牡丹区汇鑫木业有限公司、菏泽市九通建材有限公司、菏泽祺瑞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宇兴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环保问题被处罚。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外,还被罚款5万元至2万元不等。
记者获悉,菏泽市牡丹区汇鑫木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在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五万元。
菏泽市九通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原料库未建设喷淋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两万元。
菏泽祺瑞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三万元。
菏泽市牡丹区宇兴木业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生物颗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两万元。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内容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