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三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网通办”
我省实现省、市、县三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一网通办”。9月10日,生态环境部在大连召开全国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我省作为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试点先进地区介绍经验。
截至目前,我省实现省、市、县三级共144个环评审批部门,全部联通环保专网,全部具备使用系统的条件,覆盖率达到100%。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挂牌成立以来,从原环境保护厅、海洋渔业厅、水利厅等部门承接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9项,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报请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6项,依法取消行政审批1项,加上此前已下放至市里的2项,取消和下放幅度达47%。这些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和取消后,企业在所在地即可完成办理,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统一办事指南,让审批在哪里办都一样。我省组织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审批事项进行细化,对生态环境部门行使的18项行政许可事项细分为48项具体办事事项,将以前的464条申请材料削减为137条。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全省统一的审批服务指南、要件清单,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最多跑一次”。
压缩审批时限,让兴办企业更快速。对于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在企业兴建“污染可治、风险可控”的项目时,只要企业自愿,在做出保证环评报告合法合规、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承诺后,生态环境部门在依法开展审批公示后,可立即批复,此类环评的审批时间压缩至10天以内。
证照印章电子化,让不见面办事成常态。对全部许可审批事项推行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做到实时在线办事日常化,实现“不见面办事是常态”,全面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大幅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规范市场中介机构,让材料准备堵点变畅通。同时,实施对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奖励、惩戒、禁入或者退出市场的“黑名单”管理,建立环评编制单位环保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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