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李彪 每经编辑:陈旭
地下水是很多城镇重要的饮用水源,不过一直以来,渗坑、暗井排污等问题,也加重了人们对于“看不见”的地下水水质状况的担忧。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地下水的污染防治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出“三连问”: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治理重点是什么?
对此,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正在多个地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试点,推进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此外,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上,颗粒物标准、秋冬季企业限停产等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排查,颗粒物控制已加严20~30倍,超低排放企业秋冬季无需限停产……这场发布会释放重要环保信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明年底前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治理工作
2019年3月,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住建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2025年,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力争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对于生态环境部目前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的工作,刘友宾介绍,当前已经出台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启动《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废弃井封井回填》等技术指南编写工作。同时,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部门,推进部委间合作共享。在多个地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试点,推进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初步完成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建设。
“地下水污染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隐蔽性,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相关法规标准不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监管基础能力薄弱,科技支撑和投入不足。”刘友宾说,下一步,将扎实推进“一保、 二建、 三协同、 四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此外,在2020年底前,生态环境部还将有序推进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划、立、治”等重点工作。以“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为重点,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排查整治工作。
开展乡镇级地下水饮用水源排查,颗粒物控制已加严20~30倍,超低排放企业秋冬季无需限停产……这场发布会释放重要环保信号
图片来源:新华社
颗粒物控制要求多年来加严20~30倍
环保标准是应该严还是宽?过严的标准企业承受不起、技术也可能跟不上;过宽的标准就会形同虚设,增大环境负担。
对此,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王开宇表示,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环保标准的宽严程度,跟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有关。当前我国总体上来说,环保标准的控制水平是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是相适应的。
王开宇表示,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方面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期望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工业源、机动车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加大,污染物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多。这种情况下,环境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因此,适时加严环保标准并提高环保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大家很容易理解。
“以大气污染控制来说,环保工作从1973年开始,到现在对颗粒物的控制要求已经加严了20~30倍,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控制要求加严了10倍左右。因为采用了这样的措施,我们国家才能在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证环境风险是可控。”王开宇强调,现阶段,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标准的执行问题。下一步要抓好现行标准的实施落地,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标准得到实实在在的有效落实。要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今年秋冬季超低排放企业无需限停产
秋冬季又将迎来重污染天气高发季,对企业的限停产政策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2018~2019年秋冬季限停产政策首次施行差别化的政策要求,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
社会比较关注的是,2019~2020年的秋冬季限停产政策又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对此,刘友宾指出,为指导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拟按照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控制措施、运输方式等环保绩效水平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分别采取不同重污染预警等级应对措施和力度,提前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影响。
刘友宾说:“我部拟将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列为A级,这类企业在今年冬季重污染应对时不需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减排措施,树立标杆企业,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提升,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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