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有“预防非洲猪瘟”字样,这家兽药企业被农业农村厅部顶格处罚
企业名称 | 吉林省康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兽药生产许可证号 | (2016)兽药生产证字07011号 | 社会信用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101702515594k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陈霞 | 企业负责人 | 陈霞 |
生产负责人 | 朱晶 | 质量负责人 | 魏艳玲 |
生产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经济开发区 | ||
检查日期 | 2018年9月19日-20日 | ||
检查单位 | 农业农村部兽药GMP工作委员办公室、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 ||
事 由 | 举报核查 |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
一、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 中药提取车间GMP管理不规范,设备维护状态差,蛛网较多,有无关功能间并堆放有较多杂物。水针剂车间卫生环境差,更衣间杂物多。 二、物料管理不规范 成品入库管理不规范,存在裸瓶入库现象。质量管理部门未履行标签留样、样品留样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未履行审核标签的职责。包材库内存放12种夸大描述药物用途的包装盒,如板蓝根注射液包装盒印有“口蹄心肌快康”、黄芪多糖注射液包装盒印有“保胎布病康”等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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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已责令该企业召回贴有“预防非洲猪瘟”字样的穿心莲注射液,及时整改缺陷项目,销毁不符合规定的标签、包材等,并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对该企业进行顶格处罚。 | |||
发布日期 | 2019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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