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噜”亮相环保小达人出炉 纪念环境日青岛在行动

wuzi 信网 2019-06-05 06:59:37

6月5日是第48个世界环境日,5日上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在李沧区老年活动中心举行“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纪念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颁发了2018年度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单位及环保小达人颁发奖牌和证书,经前期网上投票和公众共同推荐出的青岛市生态环保宣传卡通形象“噜(Blue)”也首次亮相。

纪念六五环境日 “环保榜样”带头凝聚社会力量

据悉,今年环境日世界主题是“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同时中国也是2019年世界环境日主办国,中国环境日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中国将这一主题从2018年沿用至2020年,目的是凝聚起社会各界的力量,携起手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哿ν心,砥砺前行,共同绘就美丽中国的精彩画卷。

李沧区星光老年大学、青岛四流中路第三小学、青岛沧口学校精心编排了《森林里的小河》、《让中国更美丽》等精彩的文艺节目,活动结束之前,全体人员齐声合唱《我和我的祖国》,为纪念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噜”亮相环保小达人出炉 纪念环境日青岛在行动

来源:信网

市南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中心是市级环境教育基地,也是全省首个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市南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有四个活动区向市民免费开放,市民可以在这里了解垃圾分类的原理和方法,还能将家里的废旧材料变成精美的手工作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宣教中心的硬件设施,六月份还将结合环保主题举办垃圾分类进校园的活动。”市南区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傅一卓介绍说,宣教中心将通过全年的一系列活动提高市民的绿色环保理念,引导居民从前端源头进行垃圾分类并促进末端处理,从整体上提升环境质量。

来自李沧区实验初级中学的臧冠祺和李沧区实验小学文正校区张馨怡均获得了环保小达人的称号,他们从自己的生活实际出发,从身边小事做起,通过拍摄环保宣传短片和组织同学参与环保行动等活动树立起新时代青少年的环保榜样。

小海豚“噜”亮相 青岛有了生态环保宣传卡通形象

在当天的活动上,青岛市生态环保宣传卡通形象“噜”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噜”是一只蓝色的小海豚,他的设计亲和力十足,充分展现出青岛得天独厚的蓝色海洋、碧波荡漾的海滨之城的形象。而“噜”这个名字,朗朗上口、乖巧可爱,也体现了青岛市合力攻坚治污,打造优美生态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噜”亮相环保小达人出炉 纪念环境日青岛在行动

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近年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举行六五环境日、公众开放日、保护海洋环境等系列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和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今年六五环境日活动现场表彰的获得2018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绿色单位及环保小达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发布的生态环保宣传卡通形象,目的就是厚植绿色根基,营造绿色风尚,广泛动员全市各行各业、各个层面都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理念,鼓励和号召每一位岛城市民都能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者、环境问题的监督者和绿色生活的践行者,让美丽中国建设深入人心,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溢满青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市生态环境局号召全体市民行动起来,按照《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少用一度电,节约一滴水,少开一天车。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持之以恒,真正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于日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中,必能汇点滴之力成涓涓细流,让绿色成为青岛大地最动人的底色,让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更加清新自然、美丽宜人。 信网首席记者 于晓 通讯员 许颖

附件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条 关注生态环境。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少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少用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第九条 参与监督举报。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来源:信网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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