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锦州凌海市在主导推动‘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海上湿地乐园’和‘大凌河口至张家公路’项目上违法违规围海填海,搞变通、乱作为,性质恶劣。”5月15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向辽宁省反馈环保督察“回头看”意见时指出。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20日,督察组在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并统筹实施渤海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期间发现了上述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组:辽宁锦州凌海市肆意变通 推动实施违法围填海项目
反馈会现场。环境部供图
凌海市位于渤海辽东湾畔,域内拥有重要的大凌河口滨海湿地。2014年4月,凌海市政府与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确定在渤海大凌河入海口西侧海域开发建设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包括湿地观光、海洋牧场、海洋码头、温泉度假、旅游地产、海洋生物精深加工等6个部分,项目一期计划投资50亿元。凌海市政府承诺为其提供6万亩滩涂、浅海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海域使用权证。
2015年2月,龙海馨港旅游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海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6年9月围填海工程基本完成。该项目由东西两个围堰组成,东围堰围海面积约305公顷,人工岛等填海面积约20公顷;西围堰围海面积约621公顷,人工岛等填海面积约39公顷。其中,东围堰区域压占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40公顷,其中缓冲区约123公顷、实验区约117公顷。
2015年4月,辽宁省海洋部门检查发现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存在违法围海问题后,移交给锦州市海洋部门办理,锦州市海洋部门又交给凌海市海洋部门查处,凌海市海洋部门虽于当年对企业罚款1076万元,但违法建设并未停止,直至2016年9月违法项目基本建成,监管部门再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违法行为。
2018年9月,因海上湿地乐园项目侵占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生态环境部约谈了锦州市政府。
中央环保督察组:辽宁锦州凌海市肆意变通 推动实施违法围填海项目
违法填海项目示意图。环境部供图
督察组指出,辽宁省及锦州市两级海洋部门虽然发现了海上湿地乐园项目存在违法问题,但仅简单交办了事 ,没有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监管形同虚设。凌海市海洋部门对企业违法围填海行为始终未主动履行监管职责,以罚代管,导致违法项目边罚边干。
督察组认为,锦州及凌海市两级党委、政府没有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重发展、轻保护,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凌海市政府甚至在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辽宁省违法围填海问题突出的情况下,仍然顶风推动项目持续建设。辽宁省及锦州市两级海洋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凌海市海洋部门日常监管失职,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致使违法项目边罚边干,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锦州及凌海市两级发展改革委和交通部门没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违规审批大张公路项目,为违法项目建设配套设施,造成国家资金浪费。辽宁省交通部门把关不严,安排资金支持违法项目建设,鼓励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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