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19年5月5日起分别向辽宁、吉林,山西、陕西,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等10省反馈“回头看”督察意见。2019年5月15日,随着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工作结束,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全部完成。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第一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共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余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约17.9万件,绝大多数已办结。其中,立案处罚4万多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行政和刑事拘留2264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移交责任追究问题509个。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曾于2018年分两批共对20个省份实施督察“回头看“。其中,第一批环境保护“回头看”督查组于2018年5月至7月进驻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10个省份,并于2018年10月完成反馈情况;第二批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于2018年10月至12月进驻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四川、陕西、辽宁、贵州、吉林、山西10个省份,于2019年5月反馈督察意见。
第二批“回头看”开展以来,督察组共交办10省份38141件群众环境举报,截至目前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5289家,立案处罚4016家,罚款3.2亿元;立案侦查238件,行政和刑事拘留127人;约谈2159人,问责2571人。
通报称,督察组评价了10省份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效果,其中湖北、吉林、贵州等省取得显著成效,湖南、安徽、四川、辽宁等省取得重要成效,陕西、山东、山西等省取得积极成效。
生态环境部表示,此次“回头看”发现许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一些共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具体体现为敷衍整改较为多见,表面整改时有发生,假装整改依然存在。第二批环保督察组在“回头看”进驻期间已经公开了29个典型案例,2019年5月反馈期间又公开22个典型案例。
在诸多典型案例中,虚假整改成为“通病”。其中,山东淄博企业长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填埋量达350万吨之多,企业“假整改”,而政府“真销号”;安徽芜湖固体废物违法堆填湖塘,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改“一盖了之”,直接覆土封场,环境隐患突出。
督查组在贵州发现,为应付督察,遵义市播州区党委临时编造了10份常委会会议纪要,其中涉及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等内容的会议纪要6份,涉及安排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会议纪要4份。督查组表示:“遵义市播州区党委在’回头看’期间公然违反政治纪律,大量编造虚假文件应对督察,弄虚作假,性质十分恶劣。”
同样,山西太原、临汾等多地整改方案照抄照搬,如临汾市曲沃县在整改措施清单中提出,要对“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4+2’城市划定禁煤区”;晋中市榆次区制订的《榆次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实施方案》《榆次区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实施方案》内容基本一致。督查组表示,山西多个地市对督察整改重视不够,敷衍应对,形式主义问题突出,甚至只是“喊口号”“刷标语”,失职失责明显。
违建同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督查组提及,湖南株洲市在“回头看”督察期间,声称位于绿心地区的“北欧小镇”房地产项目已于2017年5月后全面停建,但督察发现,该项目在此后仍违规建设24栋高档别墅;山东烟台3家高尔夫球场非法侵占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二级公益林地数千亩,而烟台市不仅未按规定取缔,且于2012年为这3家高尔夫球场出具“不在自然保护区内、没有占用天然林地和国家公益林地”的虚假证明材料;陕西省有关地方和部门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相关问题后,仍然默许企业在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建设。
督察结束后整改并未结束,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做好各地督察整改工作的分析、调度和抽查,并对重点整改任务实施定期盯办。针对督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将咬住不放、一盯到底,直到彻底解决。
值得提及的是,环保督察目的并非仅仅查办案件,而是督促地方落实环保责任。环保督察实行“党政同责”,即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各地区环境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生态环境部通报称,此次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吉林省针对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问题,对时任辽源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等作出免职处理,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果,对全省乃至全国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都具有警示作用。
目前,第一轮督察移交问题已完成问责,两批“回头看”问责工作正在开展。对于之后的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曾于2018年12月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19年开始,环境部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再用一年时间完成第二轮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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