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樊娅楠)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近日,我市对全市117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环保良好企业99家,环保警示企业8家,因停产、破产、未验收投运等原因未评价的10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环境信用机制,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作为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联合奖惩的基础性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细化评价标准、扩大参评范围,按照企业自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初评、市生态环境部门复核、复核结果报省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的流程,从污染防治、生态环保、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个方面21项评价指标对参评企业进行评价。同时,鼓励企业自愿申请参加评价,我市参与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数量由最初的48家逐步增加到117家,此项工作的开展对我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按照《西宁市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将符合“红黑名单”认定条件的参评企业列入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同时通过约谈、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监察频次、从严审查行政许可事项等措施加强对“黑名单”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正环境违法失信行为。
内容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