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暗管偷排污水,伪装试图逃避监管,日前,武功县一家养猪场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10万元,猪场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3月22日晚11时,武功县环保局接到县城污水处理厂打来的电话,值班人员发现污水处理厂进水口突然涌进一股黑水,散发恶臭气味且瞬时水量较大,进水氨氮超标1.57倍。了解情况后,县环保局要求县城污水处理厂密切关注,加强污水处理运行管理,随时报告进水变化情况。
3月24日上午,县环保局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究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氨氮持续超标问题,初步判断是有人非法排污。会后,武功县环保局立即安排县环境监察大队展开调查。经过全面排查,3月26日晚9时许,执法人员发现该县普集街道办北显村一家养猪场有重大嫌疑。
随后,武功县环保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畜牧局共同赶赴现场再次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猪场内东北侧堆放一沓木板,乍看好似随意堆放,当把这些木板层层揭开后,一个长2米、宽1.5米、深1.5米的砖砌排污池显露出来,排污池东西两内壁各有一个排污管道(均有排污痕迹),猪场内污水通过西侧内壁的管道排向排污池,东侧内壁有一直径30公分的地埋式黑色塑料管道(暗管),从西向东约15米,自流式排向县城排污管网窨井内。经了解,该窨井为县城市排污管网组成部分,直接通向县城污水处理厂。
在事实面前,猪场负责人承认因养猪场内蔬菜苗木场地无法消纳粪尿污水,便于2018年2月铺设这个暗管。从2018年6月开始,通过暗管将猪场少量无法消纳粪尿排进县城污水管网。3月22日晚,因猪场4个粪尿池全部蓄满,场地内无法消纳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利用双休日通过暗管集中排放。
3月28日,武功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监督该养猪场对私自铺设的暗管进行破坏性挖掘并进行回填,对排污池进行了填埋。对于该猪场私设暗管违法排污的行为,武功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该养猪场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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