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江淮汽车针对“环保造假”一事发布了一则澄清公告。公告表示,近期有媒体报道“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的公告显示,拟对江淮汽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举行听证”等内容。
公告中表示,北京地区实施的是京五排放标准,本次抽查的公司三台产品均为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台,约占公司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鉴于听证会尚未召开,因此对公司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视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程序,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淮京五货车涉嫌排放造假,或遭北京环保部门重罚
江淮汽车表示,经公司自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4月份对公司新车环保一致性进行抽查,2018年7月份发现公司三台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疑似存在问题。2019年3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公司将于2019年4月15日对公司是否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举行听证,经公司申请,听证延期至2019年5月16日举行。
目前公司正联合相关发动机供应商进行深入的技术研究,分析可能产生问题的原因,同时也在积极配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听证环节的相关准备工作。
事实上,江淮汽车此前就遭遇过“排放造假”的问题。早在2014年,在部分地区率先实施国四排放标准之时,江淮重卡就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其通过修改车辆合格证上发动机的型号和编码,以国三冒充国四。当时江淮方面表示,该行为是经销商所为,将严格管理销售渠道。
江淮京五货车涉嫌排放造假,或遭北京环保部门重罚
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机动车生产企业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进行重大处罚一案延期听证的公告》。
据悉,《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北京市销售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排放标准,除新车需达标外,在耐久性期限内,排放也需稳定达标。如果产品经检测不能达标,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将该产品从北京的机动车目录剔除,即该产品不能在北京市场销售。同时,不达标企业还面临高额处罚。《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不达标产品的企业还需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如果给购买者造成损失,也需进行赔偿。
对于排放超过限值和车辆控制污染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处罚,国内也已有先例。2018年1月,根据当时的环保部通报,山东两家车企被发现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并对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环保部责令两家企业停产整治,并开出了总额达3800余万元的罚单。国际范围内,此前,德国大众就因为排放造假一事面临大量指控和巨额索赔。
当前,在汽车行业整体调整的宏观环境下,江淮汽车本身已经陷入经营困境。2018年,江淮汽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6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82.02%。根据其产销快报,今年4月,江淮汽车销售34935辆,同比下降24.72%。1至4月,江淮汽车销售164281辆,同比下降12.93%。如果此次再被罚巨额罚单,对江淮来说将是又一打击。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