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停产检修期间未采取环保措施,被罚3万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于2019年1月8日对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矿石原料堆场原料苫盖不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单位被处以1万元罚款。
2018年12月18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对淄博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停产检修期间,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装卸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单位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淄博中岳建设有限公司在接受环保部门检查时,该单位混凝土分公司厂区内有大面积散落的物料,传送皮带因老旧破损,工人属于清理,造成输送物料洒落,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单位被处以2万元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马玉姝)
内容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