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欧阳春香)5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发现,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优化力度不够,焦化产能“越调越多”,污染治理避难就易,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十分突出。
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回头看”,并统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督察发现,山西省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但一些地方还没有摆脱对“煤焦电”产业发展路径依赖,甚至违背国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
山西省经信部门2009年核定全省焦化产能为18794万吨,截至2018年9月实际建成产能14768万吨;山西省将产能差额作为新、扩建焦化项目产能置换指标。在其他省份大力推动独立焦化企业淘汰转型的情况下,山西省这些预留产能指标正在被加速释放。经核实,山西省当前在建焦化项目8个,涉及新增产能1070万吨;拟建项目10个,涉及产能1336万吨。一方面是近几年全省焦化产能利用率不足60%,另一方面又在大干快上,加速焦化行业产能扩张,产业结构调整陷入“越调越多”的怪圈。
督察发现,推进焦化行业全面达标治理过程中,山西省对焦炉无组织排放、熄焦水超标等问题疏于管理,焦化行业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熄焦情况普遍,熄焦水超标问题十分突出。督察组抽取太原、晋中、临汾、吕梁、长治、运城等地14家焦化企业的熄焦水进行检测,有12家存在超标现象,其中10家挥发酚超标,平均超标174.3倍,大量污染物转化为气态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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