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做好引导企业环境守法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单位内部“首接责任制”,对行政相对人实行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对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严格禁止“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行为。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一刀切”式的工作方式看似雷厉风行,实则是变相的懒政怠政。一些地方和单位将本该细致长久的环境治理工作,变成了简单粗暴统一关停来应付,实则把原本自己应担之责变相转嫁为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比如2017年,仅是京津冀地区就有超17.6万家的“散乱污”企业在9月底前被全部关停。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环保执法本是好事,但一味的拆除、关停,善后工作不到位,使本来意义重大的“保卫蓝天行动”变成了无数中小民企的哀号。
企业不易,能在环保严查下生存下来的企业更不易。在这场“一刀切”式的风暴中,又有多少合法企业被“错杀”?
关于“一刀切”
禁止的声音从未停止
生态环境部发文,各省纷纷禁止“一刀切”!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河北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山东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河南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湖北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江苏徐州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其实早在今年3月,就有记者向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提问道:“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实现了全覆盖,成效得到了认可,但公众还是对一些地方因为担心督察而直接对企业进行‘一刀切’关停的行为表示担心。”
李干杰表示,环保“一刀切”是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注意的典型代表,生态环境部对此坚决反对,严格禁止!
可见“一刀切”的做法已引起高度重视,地方有关部门若再不加以改正只能说是与中央基调背道而驰,势必引发群众和企业的不满。
大搞“一刀切”
受伤的终将是中小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同样,在全世界,中小企业都是一国经济的主体力量,是最受重视的群体。在欧盟,共有2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占欧盟企业总数的99.8%。其中92.2%是雇员少于10人的微型企业。
然而,2016-2017年以来,在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行业的广大中小企业成为了去产能的对象,特别是在雾霾压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被“一刀切”式关停。于是本就脆弱的中小企业在“一刀切”的高压态势之下又不得不进行一轮轮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以求符合环保要求标准。
而现实却是这些小企业往往是最缺乏资金的一类群体,高压之下他们只能进行借贷来进行企业的环保升级,这就导致了一旦他们的债务链条断裂,高昂的负债势必将他们推向破产倒闭的深渊。一轮又一轮的环保严查下,也导致许多民生怨言。
可以说,“一刀切”最先带来的很可能不是环境的改善,而是整体经济的后退!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有媒体将相关新闻的标题拟为“把企业全部关停,等空气好了大家一起喝西北风!”,如此看来也不无道理。
地方有权利
但企业可维权
那么再说说地方到底有没有权利关停企业,以及已经无辜躺枪或可能即将躺枪的受害者又能否讨回损失的问题。
1.地方到底有没有权利关停?
答案是:有权利。但存在两个普遍的问题:滥用权力和不按规矩办事。
2.滥用权力,关了不该关的
什么是滥用权力。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一律关停等过度操作的行为。
当前治污行动中,形成了一股关停污染企业的风潮,并且由于环保高压态势,执法实践中出现了“一刀切”、追求效率、忽视程序要求的倾向。
3.不按规矩办事,处理违法时自己也在违法
什么是不按规矩办事?这个在法律上也有个高大上的说法,叫“程序不合法"。意思就是,即便有问题,地方在执法时也要按照程序办事,绝不能走哪关哪,执法全凭一张嘴,我说关就得立刻关。这些鲁莽随意的执法方式,在本次禁令中是严令禁止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对于那些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听证是他们的法定权利。
环保,一定要严查。但严查不是瞎查! 环保执法要做到有的放矢,这样环保才有力,才服人心。一般有污染的厂,被封掉,企业主内心会觉得受伤,不服气。没污染的,被封掉,除了经济损失,内心也充满了深深的失望……
4.已经被或即将被“一刀切”躺枪的受害者,除了吃哑巴亏,能维权吗?
答案是:必然可以。
从去年到现在,在关闭的这些大小企业中,存在相当数量被误伤的情况。对于那些已经采取了环保“一刀切”的地方受到损害的企业或个人是可以依法维权的,这类企业严格意义上并没有违反法律。可以要求行政赔偿,给造成了多长时间的损失,多大额度的损失,这都可以赔偿。即便对方是一种所谓合法状态做事情,那也会涉及到行政补偿,这个也可以申请。所以,执法机关也必须遵照法律程序要求,否则要为错误的行为付出代价。
(来源:生态环境部、广州化工商城等,中国农资传媒编辑整理)
热度推荐
1.海关总署发布首例出口化肥商标侵权案!
2.查!范围广、时间长、力度大!农药经营整治风暴来了,有证也不能当挡箭牌!
3.坎坷36年,硝酸磷肥的发展该有质的突破了!
4.药红是非多!20亿大单品“芸乐收”涉嫌误导消费者?
5.搬迁、整改、淘汰步步紧逼!哪些问题让大型化工企业也“头疼”?(附部分关停整改企业名单)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编辑 | 心怡
监制 | 魏萌
中国农资传媒
叫停环保“一刀切”!躺枪的企业也可以说NO!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