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搿⒅鞴芑峒乒ぷ鞲涸鹑搜罨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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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项目投资主体招标污水处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一》关于“污水处理价格(含可变成本价格)调价办法”的约定,经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审核,公司的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项目污水处理价格由现行1.056元/立方米调整为1.031元/立方米 (下调0.025元/立方米),可变成本价格由0.21元/立方米调整为0.205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项目的污水处理量26万吨/日测算,本次调价后公司2019年度经营利润将减少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847,000元。
(2)截至目前,公司尚有两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原因分别如下:
a.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溪污水处理厂
2018年8月28日,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向公司复函《关于汕头新溪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称由于广东省环保厅正在研究广东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过渡期管理,暂停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公司按项目的有关环保审批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生产。目前,新排污许可证尚在申请过程中。
b.岳阳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临港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
2019年2月28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就本项目排污许可证申办事宜复函称本项目排污许可证需待湖南省环保厅下发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公告后,才依据相关申请核发技术规范进行申报。
公司将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上述项目的排污许可证。
(3)2019年1月,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各方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2019年2月22日,项目公司湖南联泰嘉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完成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4)2019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职务变动原因,已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刘文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刘文华先生将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5)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2019年1月23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实际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9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0万元(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8,200万元。2019年2月18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联泰转债”,转债代码“113526”)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2019年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汕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最高额保证合同》。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向建行汕头分行借款人民币21.75亿元,借款期限为262个月,公司为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向建行汕头分行申请的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告编号“2019-020”)。
(7)2019年3月,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岳麓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正式进入商业试运行。
(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1,135.50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7.31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在实施完成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有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有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毕。
(9)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8,08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截至2019年4月11日,公司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10)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下称“长沙联泰”)以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16,854.93万元;由长沙联泰与政府方签订《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之修正合同》之项目补充协议并负责实施该项目;同时,由长沙联泰采用政府方同意的招投标方式选择非关联方为工程建设的EPC总承包方。2019年4月3日,长沙联泰作为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广东东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宝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就岳麓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建设项目(下称“项目”)共同签订了《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价为人民币13,7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11)2019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彭厚德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彭厚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彭厚德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
日期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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