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辖区六起禁养区畜禽养殖涉环保案件当事人主动撤诉

ifliu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13 05:52:12

自去年11月以来,海东中院相继收到23家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因不服县政府下发的《限期关闭通知》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互助县12家,乐都区6家,民和县5家。该23家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诉请依法撤销县政府下发的《限期关闭通知》,并对关停损失进行行政赔偿。海东中院在审查中发现该23家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均处于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也是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问题之一。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使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海东中院行政庭法官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及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政策与法律,在庭审中对当事人进行正确引导,并发挥其亲朋好友作用,做思想劝服工作,最终使其中民和县三荣养殖专业合作社、天际牛羊标准化养殖专业合作社、国润畜牧养殖公司、乐都区伟望养殖专业合作社、银财牛羊繁殖专业合作社、互助县风华生态良种奶牛繁育场五家畜禽养殖专业户主动申请撤回了对海东市人民政府和所属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起诉,发挥了法院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服务的作用。

作者:王海林

编辑:蒲春霞

审核:李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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