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 谭明 晏耀如)近日,黄某走出石门县拘留所的大门。作为一位渔业养殖户,5天前,他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石门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
2008年,黄某等9人瞅准网箱养鱼赚钱,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石门县仙阳湖湖区设立网箱从事渔业生产养殖。几年下来,养鱼网箱发展至153口,网箱总面积达9321平方米。然而,大量的残饵以及鱼类排泄物长期沉积,增加了水中的氨氮含量,不仅影响了湖区水质,也影响了仙阳湖湿地公园的申报评定。
石门县有关部门曾多次叫停黄某等人的无证非法养殖行为,但黄某却不予理睬。2014年,石门县畜牧水产局对黄某等9人作出了限期拆除湖区所有网箱养鱼设施的行政处罚。黄某等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石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法院依法驳回。判决生效后,石门县畜牧水产局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6年11月,仙阳湖非法网箱养鱼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下,成功拆除总面积9321平方米的153口非法养鱼网箱。
事情到此本该结束,不料却再起波澜。今年2月,石门县畜牧水产局和仙阳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向法院反映,黄某又在原养鱼位置搭建网箱,准备再次非法养鱼。接到举报后,法院行政庭法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查证,网箱面积约700平方米,确系黄某所建。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黄某在执行终结6个月内,再次实施妨害行为,法院可以依申请排除妨害,并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3月17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搭建的网箱一一破拆。黄某经教育却拒不承认错误,也不配合执行,据此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黄某主动认错,司法拘留才被依法解除。
内容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这里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