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 通知|省委省政府环境环保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
1007 通知|省委省政府环境环保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
八、商丘市梁园区
一、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05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牛庄大队司庄村南边新修的路,商电铝东边十字路口向东300米路南,用铁皮围的院子内有一料场,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5批编号D20181112052、第6批编号D20181113018内容相同,属重复举报。该砂石料场位于李庄乡牛庄村委会西南,占地约3亩,距商电铝向东300米东南方向,负责人魏传广(又名魏海信),身份证号:41232219741222361X,李庄乡牛庄村司庄组群众。场内有砂石料等建筑材料,装卸建筑材料时有粉尘污染。
整改处理情况:1.立即责成李庄乡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场砂石料进行清运;2.拆除料场围挡,平整场地,整治场内卫生,覆盖裸露黄土;3.已于11月14日下午2点取缔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2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邓斌口村,黄河路幸福小区西边有条河,河里都是生活垃圾,苍蝇和蚊子多,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此件与第5批编号D20181112043内容相同,属重复举报。经现场核查,该河为无名河,位于李庄乡邓斌口社区西侧,周边群众有向河里倒垃圾现象,河里有生活垃圾等漂浮物,有难闻气味。
整改处理情况:1.立即责成李庄乡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河道漂浮物进行打捞、清运。2.加强对周边群众宣传教育,不随意乱倒垃圾。3.对河岸两侧生活垃圾进行卫生整治,已于11月14日下午3点整治完毕。4.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三、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2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解放办事处张饭棚村农产品批发市场很多家商铺、饭店的污水直接排到河内,做叉车的、老年代步车的店铺喷漆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位于105国道东侧有很多家商铺、饭店,该区域为商丘市示范区管辖。
105国道西侧为解放街道管辖,在该区域排查出商丘市梁园区凤翔液压机械厂为做叉车的,该厂负责人:崔凤祥,身份证号:412322196309072716。该厂因经营不善,已停产搬迁,该厂在搬迁过程中车辆噪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整改处理情况:责成凤翔液压机械厂搬迁时错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
责任追究情况:无。
四、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3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孙福集乡西街村南北河,集上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都排到河里,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梁园区孙福集乡西街村南北河为镇区居民生活用水排水沟,该河沟与水源地不相连,距水源地3公里。
整改处理情况:1.当日立即组织人员,出动机械1辆、抽水泵2台,进行垃圾清理和污水抽排。2.加强对周边群众宣传教育,不随意乱倒垃圾。3.截至2018年11月15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五、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3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长征路与民主路交叉口北300米路东拆迁临街一排房,建筑垃圾没有运走,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区域建筑垃圾为市政道路PPP项目长征北路拓宽工程房屋拆迁遗留。
整改处理情况:1.立即责成长征街道组织人员对该区域建筑垃圾进行再次覆盖。2.协调施工方中冶天工积极办理渣土外运手续,预计11月底前全部清运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六、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39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刘李口大队杨庄村,森林公园到黄河故道四五家从河里挖土堆放在村后边,扬尘大。另外,有人私自把河填平,使河水无法流淌。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梁园区刘口乡刘灿村姚庄村人张涛,身份证号:411402198604066755,在刘口乡李堤口大队杨庄村存放有3处土堆,其中一处占压部分河道,造成扬尘污染。
整改处理情况:1.立即组织人员对占压河道的土堆进行清理,现已疏通。2.对土堆堆放地进行清理、平整、复耕。3.截至2018年11月16日,已清理整改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七、商丘市梁园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4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310转盘往西700米路北,胡同往北走100米路东有一塑料厂,每天生产散发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塑料厂为商丘市梁园区鑫源塑料制品加工厂,法人刘兰芝,社会统一信用代码:4114025080130537,位于梁园区解放街道何李庄,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虽有环保手续,但批建不符,私自增加生产设备、私自使用再生料生产,并私自粉碎加工塑料颗粒。
整改处理情况:1.责令解放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厂设备、原料进行清理取缔。2.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3.现已完成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无。
八、 受理编号:D2018111404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梁园区神火大道大商新玛特,从商场挖出很多淤泥,堆积在路上,气味和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核查发现,大商新玛特北门停车场区域存在淤泥(当时已全部覆盖),未发现异常气味。
整改处理情况:1.责成前进街道立即组织人员对淤泥进行清除。
2.对无硬化区域进行全面覆盖。
3.截至11月16日,已清除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九、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01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二环路中段鲁美味海鲜馆北墙胡同东30米处(或者二环路中段疾控中心南墙向东30米南侧),有一养鸡场,离居民区近,鸡叫声扰民,粪便臭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鸡场位于曹集乡东环居委会陆湾自然村北部,系居民王金状利用自家院落散养肉鸡300只,粪便臭味难闻。
整改处理情况:1.所养肉鸡全部出售,养殖户表示不在此院落继续饲养。
2.责成曹集乡政府在全乡开展类似情况排查,指导村民规范养殖,避免因养殖出现的环境扰民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10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歧河乡兽医站后院,有一养猪场,气味难闻,苍蝇多。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养猪场位于歧河乡兽医站后院,养殖户主孟庆党在自家的院子里散养生猪15头(大猪3头,猪仔12头),气味难闻。
整改处理情况:责成歧河乡政府、夏邑县畜牧局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做好该养殖户生猪的处置工作。目前,生猪已全部卖掉,养殖户表示不在此处继续养猪。
2.举一反三。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情况排查,做好规范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避免因养殖出现的环境问题扰民现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19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李河村李河骨科医院,将医疗废弃物随意丢弃,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李河骨科医院(夏邑李河文久中医院)位于夏邑县业庙乡李河村,法人代表李文久。主营业务为正骨。现场核查时了解到,11月1日起该医院进行整体翻新改造(即日起停止接收新入院病人,只有两个以前收治的病人接受治疗)。该院建有医疗废弃物临时储存间,医疗废弃物委托商丘市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一般生活垃圾与附近村庄生活垃圾随同处置。
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未发现有“医疗废弃物随意丢弃,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的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1.加强管理。监督李河骨科医院做好医疗垃圾的处置工作。
2.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行业医疗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处置制度,确保医疗废弃物在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等各环节做到规范化处置。目前夏邑县卫计委已先后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部署。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二、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3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中峰乡胡庄村王小庄西边,养牛场外面堆积牛粪,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中峰乡胡庄村王小庄西边有2个养牛棚,为当地村民所建。一户养牛棚内有牛21头,另一户养牛棚内有牛20头。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有牛粪堆放,空气有异味。根据《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畜牧养殖规模标准的通知》(豫牧〔2017〕18号)规定的标准,系非规模化养殖。
整改处理情况:责成中峰乡政府、夏邑县畜牧局做好以下工作:
1.立行立改。彻底清理粪便垃圾。目前已完成。
2.落实卫生制度。加大棚内清扫频次,及时清理粪便,定期在棚区内外喷洒消毒液、生石灰灭蝇消毒。目前已落实。
3.举一反三。排查全乡养殖户现状,做好规范化养殖技术的指导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养殖业规范发展。目前正在落实。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三、商丘市夏邑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33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二环路东卫生局家属院旁边,孙记地锅炖大排档油烟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原孙记地锅炖饭店位于夏邑县二环路东卫生局家属院旁边,系租房经营,已经搬离1年多。案件落实组现场核查发现,此房屋正在装修,准备开饭店。空房内有闲置灶具,外墙有原来遗留的破旧油烟净化器,墙壁上有残留的油渍。房东已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准备开饭店,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整改处理情况:1.立行立改。由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餐饮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对该饭店外墙残留的油渍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干净。
2.责成夏邑县城市管理监察局按照《夏邑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夏环攻坚〔2018〕04号)文件要求,对新饭店进行严格管理,规范经营,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四、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3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稍岗镇林庄集,鼎坤量具有限公司每天生产噪音大,喷漆时散发难闻气味,污水排到厂外沟内。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举报的企业实为虞城县鼎坤工量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5796768962U,法定代表人孙继峰,主要产品为钢卷尺漆条,使用原辅材料为钢带、水性漆、油墨,生产工艺为:钢带―分条―淬火―拉漆―印字―罩光―剪切―成品,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淬火过程中冷却钢带模具产生的冷却水经下水道外排,印字车间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印字过程中使用油墨产生气味,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现场有刺鼻气味。拉漆生产线已安装UV光解+多层活性氧吸附处理设备,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交办单后,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虞城县鼎坤工量具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虞城县环境保护局于6月1日下达了《虞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虞环罚决字〔2018〕第109号),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罚1.8万元,罚款已到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印字过程中使用油墨产生的气味,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现场有刺鼻气味。虞城县环境保护局联合虞城县稍岗镇政府等有关单位,对虞城县鼎坤工量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罚。目前虞城县鼎坤有限公司已停产。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五、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07、D2018111401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谷熟镇杨大庄西头路西有一大型屠宰场,血水成河,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屠宰场为虞城县谷熟生猪定点屠宰厂,位于虞城县谷熟镇杨大庄村,法定代表人杨德圆,身份证号:411423199211134012,电话:13781591888,该屠宰厂主要是猪肉屠宰、加工,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分割―包装―灭菌―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屠宰线2套、打毛机2台、托胸麻电2台、放血线2条、劈半锯2台、灭菌锅1台、真空包装机2台、切肉机4台、燃气锅炉1台,污水处理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气浮系统―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反冲水池―脱氮消毒池―二氧化氯发生器―出水,已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环评乙字第2132号)。
整改处理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厂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屠宰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外西侧的铃铛沟,现场未发现血水成河现象,9月17日,该单位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所排废水进行检测(博晟环检字―2018090048),污染物排放达标;11月12日,该单位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所排废水进行检测(河南松筠检测字(2018)第K145号),污染物排放达标,检测结果为COD:33mg/L,氨氮:4.42mg/L,总磷:0.48mg/L,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调查组要求该厂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厂区环境卫生和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六、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17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站集镇方各村西有一石棉瓦厂,废弃物倒入村内坑里,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问题属实。虞城县站集镇方阁村西有一小型石棉瓦厂,负责人方伟,于9月建成投产,生产设备有搅拌机2台、操作台两个。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搅拌―添加玻璃丝―手工打瓦。该厂无环评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倾倒在村内坑里。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河南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虞城县站集镇政府、县环保局立即对方伟石棉瓦厂,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进行取缔,目前已取缔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七、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4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大同路,修了一年多,一直没有完工,晴天时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人举报问题属实。虞城县县城正在进行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是虞城县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也是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项目改造区域北至陇海铁路,南至工业大道,东至黄河路,西至漓江大道,新建雨水管网25.27公里、污水管网28公里,涉及老城区大同路等16条道路。项目完工后,将实现老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河道,污水由污水管网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河道,将有效增强城市泄洪能力,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水环境。
大同路雨污管网归属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第六标段,由河南省宇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该工程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8年12月30日前竣工。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反馈问题后,虞城县扬尘办组织相关单位迅速安排专人对反馈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要求大同路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城区扬尘治理情况和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进度情况,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目前,根据大同路扬尘治理实际情况制定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施工,由县住建局对以上标段配备一名责任领导和两名责任人进行督导整改,加快推进项目落实,确保为全县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八、商丘市虞城县
受理编号:D20181114035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虞城县人民路、大同路、文化路等路段,晴天时尘土飞扬,雨水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虞城县县城正在进行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工程,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是虞城县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也是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项目改造区域北至陇海铁路,南至工业大道,东至黄河路,西至漓江大道,新建雨水管网25.27公里、污水管网28公里,涉及老城区人民路、大同路、文化路等16条道路。项目完工后,将实现老城区雨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网直排河道,污水由污水管网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河道,将有效增强城市泄洪能力,缓解城市内涝,改善城市生态水环境。
1.人民路、文化路雨污管网归属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第二标段,由河南省鼎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该工程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其中文化路管网工程已于2018年4月份完工,并由县市政公司于2018年9月完成了路面恢复,人民路管网工程预计于2018年12月30日前后竣工。
2.大同路雨污管网归属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项目第六标段,由河南省宇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该工程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月30日前竣工。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反馈问题后,调查组迅速组织人员对反馈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文化路已完成施工。人民路、大同路正由施工单位进行管网铺设和道路修复。调查组要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对待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城区扬尘治理情况,和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进度情况,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施工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十九、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28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中州路与宇航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堂建筑工地院内渣土覆盖不到位,尘土飞扬。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问题与示范区2018年11月14日接到的交办单(第6批商丘D20181113037)内容相似,11月15日该工地已整改完成,不存在渣土覆盖不到位、尘土飞扬的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11月14日示范区平安办事处会同环保住建局已责令该工地逐条进行整改,现整改情况如下:
1.建筑垃圾覆盖不全:现该处拆迁建筑垃圾已全覆盖。
2.南侧挖地基,扬尘大:南侧基坑底部,施工时打开的防尘网已全覆盖。要求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要求,施工作业。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02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长江路与睢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弘盛王朝小区楼下芒果KTV,在查处的情况下继续营业(从小区内后门进入KTV),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平安办事处结合区社会事务局、公安局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人员已于11月13日进行了查处,将营业大门进行落锁,该店老板私自从后门营业。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平安办事处及社会事务局对该娱乐场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依法对其断电,并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善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平安办事处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对该门店24小时监管,在手续未完善之前私自营业,将移交公安机关。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一、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03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中州办事处红刘大队黑刘村后路西,有一家砂石料厂,无覆盖,扬尘大。每天拉砂石料的车经过庄内,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示范区中州办事处红刘大队黑刘村后路西,有一家无名砂石料厂,无手续。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中州办事处现已对该料厂进行取缔,断水、断电、清除厂内剩余的沙子,清除机器设备并对场地进行防尘覆盖。目前,已清除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二、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0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105国道与飞跃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应天饲料厂,晚上生产,用猪皮、猪骨头炼油,散发臭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厂全名为商丘市应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商丘市示范区飞跃路6号,是一家年产10000t/a纯肉粉、10000t/a猪肉粉、8000t/a饲料油项目。该厂环保相关手续齐全,已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备案及发放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商示范字〔2016〕018号)。该区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核实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周围及车间外未闻到异味。未发现夜间生产,2018年11月7日向该区环保住建局递交停产申请,申请停产对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检修维护。该问题与该区2018年11月14日接到的交办单(第6批商丘D20181113041)内容相似,已于2018年11月14日整改完毕并回复。
整改处理情况:该问题属重复举报。已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问题已整改。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跟踪督办,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三、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1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贾寨镇刘场村,村内约有6家养猪场,每家都是臭气熏天,苍蝇多,污水横流。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贾寨镇刘场村村内现有9家养猪户,都是家庭养殖散户,养殖数量很少。9家养猪户分别是:房宪坡养1头母猪;刘玉芝养1头母猪;房宪亭养2头母猪;房宪禄养2头母猪;房宪文养2头母猪;王志涛养3头母猪;万素娥养15头猪;房宪清养39头猪;房宪永(建档立卡贫困户)养18头猪。9家养猪户的猪粪便都是清理后倒在自家的承包地里肥田,有个别养猪户有时不注意卫生,粪便清理不及时,走近能闻到臭味,但没有污水横流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贾寨镇政府已加强对9家养猪户的卫生检查,3名村干部每人分包3家养猪户,每周两次入户检查,监督分包户及时清扫猪圈,清理出的粪便及时送到地里施肥。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包容共济,减少相互猜忌和以怨报怨,共建富裕美丽乡村。
此举报内容与第5批商丘D20181112053反映内容一致,其查处情况及处理意见与第5批商丘D20181112053一致。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四、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2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商永路交叉口东,过了高速桥路南天福隆商混站门前道路被过往大型货车压坏,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地点是S326省道,市主要出城道路,过往车辆较多,再加上天福隆商混站大型车辆较多,导致该道路压坏。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民欣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制订整修方案,用混凝土对该路段进行修建,通过两天加班加点,现该路段已修建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五、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36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北段龙海铁路南侧、东城花园北侧有一家养鹅场,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地点不是养鹅场,而是一居民户,家中院内养两只珍珠鸡。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中州办事处工作人员为促进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与该住家户进行沟通,停止饲养两只珍珠鸡,该住户自愿停止饲养。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六、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40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杏林路与方域路向西500米处唐浩脊骨店油烟外排,散发难闻气味,排气扇噪音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饭店位于星林路与方域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侧,净化器型号为PF―YJ―D―30A,功率为30000m?/h,符合要求。由于原先排气扇老化,排烟机管道过短产生噪音和油烟气味。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平台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责令暂停营业,现场督导整改,更换排气扇,清理油烟净化器,对烟囱管道进行加长。目前,该饭店已整改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七、商丘市示范区
受理编号:D20181114044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示范区张阁镇陈堤口村,陇海线北侧有一养猪场,污水排到村内沟里,粪便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养猪场名为商丘市松源恒养殖有限公司,法人陈哲庆,此厂属于我区张阁镇精准扶贫项目,带动张阁镇60户贫困户脱贫,手续齐全,治污设施齐全,养殖场离村庄较远,四周没有住户。场内粪便通过干湿分离机和晾晒场晾晒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污水由厌氧处理池处理后,由水泵抽到其承包的农田内使用,由于抽水量过大,产生部分积水,造成其农田积水,并未排到村内沟里。
整改处理情况:示范区张阁镇结合社会事务局畜牧口工作人员现场办公,责令陈堤口村立即组织人员对农田内积水抽回厌氧池处理,土地用机械深翻处理。目前,农田内积水已处理完毕。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八、商丘市城管局
受理编号:D20181114029
群众反映情况: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与清凉寺大道交叉口(用绿色铁皮围着的西北角)道路施工,尘土飞扬。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属于中冶天工、中建七局、中建五局,施工期间临时变道以及堆土场放置有土方,施工人员未及时覆盖、洒水,导致扬尘。
整改处理情况:接到通知后,中建五局等3家单位立刻安排施工人员179人到现场进行全部覆盖,管理人员28人,并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于11月17日上午全部整改完毕。针对目前状况,组织专职人员进行覆盖洒水,建立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该段施工人员进行扬尘防控教育,要求常态进行扬尘管控,确保不污染路面。
责任追究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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