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通报!信阳这些单位和个人被追责!

xiatongming 民生信阳 2018-11-04 03:46:32

环保督查通报!信阳这些单位和个人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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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环保督查通报!信阳这些单位和个人被追责!

截至2018年10月27日24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信阳市环境信访件32件,现将第3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13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邢集镇尖山村村北有3家石子厂分别为: 一采区齐东石子厂、鲁伟石子厂、胡先义石子厂,白天停产,晚6点开始生产,粉尘、噪声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邢集镇

调查核实情况

此三家企业无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今年上半年邢集镇已下达断电取缔通知书,并由邢集供电所对其实施了断电。10月27日晚在接到信访件后,邢集镇立即组织邢集派出所、邢集供电所,邢集镇环境攻坚办对上述三家企业进行摸排,通过摸排发现上述三家企业存在私自接电行为。邢集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于10月28日对上述三家“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于10月28日上午召开了由关于省督查组交办信访举报案件紧急会。针对群众所举报的三家石子厂企业,邢集镇由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带队分为三组,对上述三家石子厂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取缔,10月28日上午12点前上述三家企业的大部分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正在从外地调运大型起重设备吊离磨机,待起重设备到位后立即进行吊离,于10月31日整改到位。2.加大夜间巡查力 度,举一反三,防止“散乱污”死灰复燃。

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14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朱庄村村部旁生猪定点屠宰场,经营时焚烧秸秆、木材,烟尘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平昌关镇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为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志强生猪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注册号:411503000006043(1-1),有信阳市人民政 府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代码为:B05150205.孙志强为法人,无排污许可证。该屠宰场原有一套半自动生猪屠宰设备,由于平时屠宰量不大,该设备已经停止运行并拆除了三相动力电。现在屠宰生猪用传统汤锅,燃料为木材,屠宰生猪为每天凌晨3点至5点,每天屠宰量为6头。该屠宰场设施落后,环保措施不到位,屠宰场内至今仍在用木材烧汤锅褪毛,场内污水直接排放到沉淀池,屠宰环境差,并且不同程度存在有生猪屠宰不规范的情况。平桥区畜牧局联合平昌关镇政府长期做了相关大量的工作,但该屠宰场未能全面有效的按要求落实整改。该屠宰场现有情况已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

1.10月28日上午,平桥区畜牧局联合平昌关镇政府对平昌关镇志强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关停,现场拆除了三口汤锅和吊宰线动力装置电机,并对吊宰轨道和待宰圈进行了封存,在10月31日可以彻底关停。 2.按照《河南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播的紧急通知》豫防指【2018】11号要求,依法报请市畜牧局取消平昌关镇志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并收回许可证件。

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信阳 D2018102601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商城县达权店镇幸福村老街:1.宏发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接排入鲇鱼山水库,年初政府要求搬迁但仍在养殖;2.达权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2年,至今未运行污水排入鲇鱼山水库,污染严重;3.当地房地产无序开发,基础设施不健全;4.10月份当地发生火灾波及十余 户商户及居民无人解决。

涉及区县及部门

商城县达权店镇 县环境保护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认真调查:1.关于反映宏发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接排入鲇鱼山水库,年初政府要求搬迁但仍在养殖的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宏 发养猪场实为鸿发生猪养殖厂,位于达权店镇黄泥Y村,法人代表为洪佩成。该厂于2004年3月开始建设,2005年3月投产;该养殖厂现年存栏生猪约300头,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处理规模为 5 吨/天,养殖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因其位于限养区,按照达权店镇政府要求,现鸿发养殖场正逐步减少养殖规模。 2.关于反映达权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2年,至今未运行污水排入鲇鱼山水库,污染严重的问题,部分属实。达权店镇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15年,建厂初期,因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到位,污水收集率低,导致该厂未全面运行。今年2月份,达权店镇又投入150万元,新增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但今年6月份因强降雨突发山洪,致使该污水处理厂机械设备、污水收集管道被冲毁。达权店镇政府及时抢修, 灾后即恢复正常运行。目前,该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 3.关于反映当地房地产无序开发,基础设施不健全的问题,不属实。达权店镇制定了集镇规划,目前正按照规划逐步实施。其基础设施已被纳入商城县部署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该镇政府今年又更换了35个街道垃圾箱,新购置垃圾运输车1辆,配发三轮运输车2辆、电动垃 圾运输车10辆;新建16个垃圾池,6个垃圾屋,街道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4.关于反映10月份当地发生火灾波及十余户商户及居民无人解决的问题,不属实。2018年4月份,达权店镇镇区街道10余间民房突发火灾,镇政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救援,灾后为受灾户多方争取援助,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起火原因调查,协助县公安、消防、物价、 住建等部门对受灾群众的房屋、财产损失进行认真评估,协助做好赔偿工作。因火灾肇事方对县定额站关于受损房屋评估的价格不认可,肇事方申请上诉,由市房屋建设有关部门进行了重新鉴定。目前市级房屋价格评估报告还没有下发,待市级房屋价格评估报告下发后,达权店镇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后善后工作。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县环保局加强对鸿发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的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运 营,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商城县人民政府要求达权店镇人民政府切实 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加强本辖区火灾波及人员的宣传解释和 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消除化解灾后善后问题。

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1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区明港镇杨楼村:1、刘庄村民组养殖200头猪;2、杨楼组养殖100头猪;3、张楼组2家养猪场;4、小张楼养殖约60头猪;养殖废水直排明河。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明港镇

调查核实情况

1.刘庄村民组养殖200头猪实为方银养殖场,该养殖场有干粪场、沼气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2.杨楼组养殖100 头猪实为邹兴阳养殖场,该养殖场有干粪场、沼气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3.张楼组2家养猪场分别为张四毛养殖场、 陈国荣养殖场;张四毛养殖场有干粪场、沼气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陈国荣养殖场已于2017年10月20日关停,现场已清空。4.小张楼养殖约60头猪,经实地查看,明港镇杨楼村没有小张楼村民组,因此未在杨楼村境内发现该养殖场。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现场责令方银养殖场、邹兴阳养殖场、张四毛养殖场每天及时对场内卫生进行清扫,场地内保持干净卫生。

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信阳D20181026017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信阳高新区珍珠路办事处,牌东社区保堂组一未挂牌水泥空心砖厂,生产时粉尘、噪音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

高新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问题涉及企业为信阳高新区珍珠路办事处牌东社区保堂组一未挂牌水泥空心砖厂。该砖厂属于保堂组晏某所有,厂房占地约1.5 亩。2018 年10 月27日下午,高新区环境攻坚办、行政执法局、珍珠路街道办事处、闵岗社区等单位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厂无法出具环评及相关手续,厂区内积尘较厚且原材料未覆盖,堆放大量的空心砖,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噪音,未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对周边环境有严重影响,属于典型“小散乱污”企业。

1.10月28日,市供电公司对该厂实施断电措施,信阳高新区珍珠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厂下达了取缔通知书。2.10月28日上午,区环境攻坚办、珍珠路街道办事 处督导该厂对厂区原材料进行清除,下午1点厂区原料全部清除完毕,并对部分 成品进行了覆盖。3.10月28日下午,区环境攻坚办、珍珠路街道办事处督导该厂对厂区生产机械设备进行拆除,于下午17点全部拆除清运完毕。4.10月29日上午,厂区卫生全部清扫干净,并进行了洒水降尘,地面及成品全部进行了覆盖。 5.下一步高新区将加大对“小散乱污”排查力度,做到一天一排查,当天上报,当天解决,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6018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息县小茴店镇易老庄村某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入附近鱼塘,气味难闻。

涉及区县及部门

息县 畜牧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位于息县小茴店镇易老庄村,养殖场配备有干湿分离机,沼气池、储液池、雨污分流均已安装到位,实现粪污封闭式循环处理,开放式直排得到明显改变。养殖场所处的位置位于池塘旁边,因2014年之前积累池塘余污未除,现在污泥较深、杂草较厚,水样与 正常水质标准差距较大。养殖厂背后的鱼塘属余某本人所经营,部分猪粪当做鱼食料被定期投放到其鱼塘,并无废水排入。所反映的问题是 部分废液年久溢出流入附近废弃的池塘。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一是责令该厂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力机械,抽干池塘的污水,并进行清污治理,截止10月30日,池塘污水已抽掉80%,机械正在施工清理中,计划到11月6日全部清理到位。二是责令负责人立即将储液池初建时留置的一个孔洞堵塞,截止 10月30日,孔洞已经堵塞完毕;三是督促该负责人强化日常不定期及时处理粪便及膨化后的液体,以免溢出,防止污染现象再次发生。

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6019 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信阳市二道牌菜场后门铁路涵洞旁,一屠宰场排放黑色污水,在屠宰场旁有两条直径约为50公分的管道,排放腐败味废水入城市内河。

涉及区县及部门

羊山新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群众举报屠宰场为信阳市东城屠宰有限公司屠宰场,位于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处联运路新村胡同, 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为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证号:A05150103。年屠宰生猪约2.1万头,年屠宰量可满足4 个相邻办事处的肉类供应需求。该屠宰场 1993 年 11月建成投用,2002 年扩建生产车间,2016 年完成了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工作。购置安装了气浮污水净化处理设备,污水经净化处理排入污水管网。 1.针对举报“一屠宰场排放黑色污水”问题。经现场核查,屠宰场生产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未发现排放黑色污水。2018年5月、8月和10月份,东城屠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生产废水进行检测,监测显示废水经处 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 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满足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要 求。2.针对举报“屠宰场旁有两条直径约为 50公分的管道,排放腐败味废水入城市内河”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处城市内河为青龙河,2017年新区开始对青龙河(新区段)进行治理,实施雨污分流,通过截污纳管完成河道两侧污水收集工作。两条直径约 50 公分管道为青龙河污水总管,各排污单位污水通过污水支管接入污水总管,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青龙河(新区段)整治工程正在进行收尾工作,计划年底完工。但青龙河下游(负忧段)正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羊山新区境内的污水总管目前还无法与下游污水管网对接,导致污水仍直排下游河道,造成河水腐臭,待年底下游雨污分流改造全部完成后将彻底消除水体腐臭现象。

1.青龙河(新区段)整治未全部完工前,要求该屠宰场全面整改: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处理效率,出水水质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可直排水体;定期清扫冲洗消杀,保持场区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出水水质,确保达标排放,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整改。2.加强监管,随机抽查该屠宰场运行记录、 抽检排水水质,杜绝超标排放。3.加速推进青龙河(新区段)治理工程,完成污 水总管贯通工作,计划于12月底前完工。

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信阳D20181026020号的环境信 访问题为:光山县马畈镇柳林村柳林组,张瑞林养鸡场,养殖几千只鸡,污染附近环境。

涉及区县及部门

光山县 畜牧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被举报的养殖场系张某某蛋鸡养殖场,位于光山县马畈镇柳林村仁西村民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男,1963年4月27日出生,住址:光山县马畈镇柳林村仁西村民组。经核实,该养鸡场系张瑞林于 2008 年12月自建,鸡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4°38′ 51.036″ ,北纬 31°54′ 6.072″ ,距离仁西村民组约80米,位于禁养区。该养鸡场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有鸡舍2栋面积约840平方米,现存栏蛋鸡8200只,属于规 模以下养殖场,其中:1栋鸡舍200日龄蛋鸡4100只,另1栋鸡舍380日龄蛋鸡4100只。该养鸡场有以张某某本人名字注册的营业执照,但无环评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养殖场没有雨污分流设施和干湿分离设备,没有储粪池、堆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大部分粪污由周围群众用于育秧、浇地和种菜,小部分粪污排到土坑暂存,如遇雨水较大时外溢,污染附近环境。

调查处理情况:1.限其 15 日内淘汰处理1栋380日龄蛋鸡4100只后,立即拆除该栋鸡舍;2.因另1栋200日龄蛋鸡4100只正处在产蛋高峰期,为最大限度降低养鸡场的损失,限其60日内全部淘汰处理后,立即拆除该栋鸡舍。

问责情况:无

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6021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潢川县踅孜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距镇政府南2里处胜淮村三里桥水沟,气味难闻。

涉及区县及部门

潢川县 踅孜镇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问题中反映的“胜淮村三里桥水沟”位于踅玫镇南,西起八里村喻营闸口,往东经胜淮村、淮南村流入淮河,总长3公里且已硬化。该镇生活污水直排至三里桥水沟,致水体黑臭问题属实。今年,按县政府统一安排,踅孜镇政府拟选在淮南村郭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2018年8月,县政府及规划建设方已对拟选址地进行了实地堪验,正在做项目可研等工作,计划2018年 12月底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处理整改情况:1.踅孜镇政府于10月27日开始,组织人员对被污染沟渠进行清淤,计划于3日内完成。2.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项目规划建设情况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知晓率。 问责情况:踅孜镇纪委对胜淮村负有环境污染防治职责的村支部书记张宏伟诫勉谈话。

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22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信阳市平桥区世界城小区15号楼前城市内河灌渠(北灌渠进水闸),周边小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区城市管理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现场查看,平桥区世界城小区二区15号楼前城市内河灌渠为北灌渠,周边小区由于无配套管网设施,导致生活污水直排灌渠。

经平桥区城管局、平桥办事处共同研究决定通过两级沉淀及世界城小区生态补水等方式使水质达标排放,然后由信阳华电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排污口处建设一个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日处理生活污水100吨,将周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待信阳市政府沿负颖甭肺鬯管网工程启动后,接入管网彻底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备注

重复举报

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23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息县包信镇姚庄村赵庄组养猪场养殖100余头,养殖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沟渠,气味难闻。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该养殖场位于姚庄村,周边居民较为集中。共有生猪68头,建设面积400余平方米,共有3个圈舍。 南圈有130平方米左右,无雨污分流,粪池向北直排;东圈有50平方米左右,无雨污分流,粪污通过前屋后墙根向北直排;北圈有200多平方米,无雨污分流,粪污向北排放。三圈粪污均通过明道排放,污水汇集后向北流入一水塘,水塘气味难闻。

1.截至目前,该养殖场北边被污染沟渠、坑塘的清淤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2.2018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圈舍拆除完毕。截止目前,北边圈舍主体建筑已拆除;南边圈舍屋顶已拆除,因屋内设备未转移,11月10日前拆除完毕;东圈于2018年11月10前完成拆除。

备注

持续整改

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2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固始县徐集乡徐集村赵沟组,今年开始建垃圾填埋场,占地约1亩,距居民不足200米,气味难闻。

涉及区县及部门

固始县 徐集乡县住建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举报人反映的徐集乡垃圾填埋场实为徐集乡临时垃圾堆放点,因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尚未投入使用,乡镇暂时建一座有防渗膜的临时垃圾堆放点,待县后端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建成后,全部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恢复该地块用途。该临时垃圾堆放点位于固始县徐集乡徐集村赵沟村民组,2017年9月,徐集乡党委、政府多次实地考察研究并征得徐集村赵沟村民组群众同意后建设的, 设计占地约 5 亩,建筑面积 3316 平方米,2017年 11月开工建设,2018 年3月建成,2018年5月投入使用。通过县住建局核实,该垃圾堆放点周 围长期无人居住或已搬迁,远离居民区约400多米,信访举报反映的距居民不足200米的问题不属实。由于临时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未及时进行覆土和喷洒除臭剂,造成周边气味难闻,信访举报反映的气味难闻的问题属实。

徐集乡已对临时垃圾堆放点进行了覆土整改。县住建局已通知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环保规范标准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徐集乡政府落实整改措施。

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26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信阳市平桥区肖店乡高寨村小庄组筷子厂, 制作一次性筷子生产时气味难闻、粉尘污染。 前期被政府停电处理,现在自已接电生产。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肖店乡

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高宏伟所经营的筷子厂原料实际来源于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将中竹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钱铺乡将军村, 法定代表人:沈六一)。该筷子厂无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肖店乡政府已于2018年6月5日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关 停到位。肖店乡于2018年10月27日接到信访举报件后立即安排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实地查看,该筷子厂生产设备和原料在2018年6月5日 取缔时已关停到位,无生产迹象。随后调查组走访周边群众田小婷、高国华、高虎、高帅、高猛等人,证实该企业在2018年6月5日取缔后没有出现“死灰复燃”现象。信访人所举报的内容不实。

肖店乡政府将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巡查力度,举一反三,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按“两断三清”要求,严厉整治,取缔辖区“散乱污”企业。

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信阳信阳D20181026027环境信访问题:罗山县定远乡徐楼村东南石业旁河边,盗采河砂。

涉及区县及部门

罗山县 周党镇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罗山县定远乡徐楼村东南石业旁河边盗采河砂”问题不属实。经查:罗山县定远乡徐楼村位于定远乡东北部,东南石业是一个石材加工企业,该企业坐落于徐楼村徐楼组,东南石业旁边没有河道,只有一条无名小水沟,小水沟旁是村民张士良承包的鱼塘,鱼塘紧邻太平寨山场。由于鱼塘就在太平寨脚下,雨水裹挟泥沙流进鱼塘。2018年10月25日,张士良清理鱼塘的泥沙,用挖掘机把泥沙清理堆在鱼塘边水沟里。举报人认为张士良盗采河砂,并向定远派出所报案,定远派出所出警核实,认定张士良属于鱼塘清淤,没有立案;举报人同时又将此事举报到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

罗山县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河砂开采的监管,严厉打击河砂偷采盗采行为。

1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信阳D2018102602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罗山县周党镇龙正村, 龙正纸板厂加工木材夜晚生产,散发刺鼻气味且污水直排噪音严重。

涉及区县及部门

罗山县 环保局 周党镇

调查核实情况

1.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龙正纸板厂”实应为信阳鑫鑫木业有限公司,位于罗山县周党镇龙镇村,法人代表:李建志。该单位项目名称为:年产 12 万立方米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该项目于2013年8月取得环评手续(信环审〔2013〕94 号),并于2015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 (罗环验〔2015〕05 号)。2015 年获得排污许可证(豫环许可信字 15024 号),有效期:2015年12月―2018 年 12 月。该项目生产时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由有资质的监测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水、气、声全方位的自行监测。2.举报人反映“龙正纸板厂加工木材夜晚生产”的问题属实,该单位实行生产三班制。环评批复中未要求企业夜间禁止生产。3.举报人反映“散发刺鼻气味”问题不属实。该单位生产时产生 的废气主要是锅炉及纤维干燥过程中产生的蒸汽,锅炉燃料主要是生物质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纤维、树皮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后热量全部回收,供纤维干燥用。生产中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分离器加喷淋除尘。该单位生产工艺中的纤维制备环节中,排出的水蒸气会带有木质纤维素的味道,该木质纤维素无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未在厂区周边闻到刺鼻气味。2018 年第三季度监测报告中,废气达标排放。4.群众反映“污水直排”问题不属实,该单位的废水主要是设备降温的冷却水及生活用水。建厂时,该单位委托信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达标外排。2016至2018年该公司又建设了循环水回收和河水净化设备,在排污口后建造了300O湿地对排放的废水进行生态处理。现场检查人员目测排放的废水水质清澈见底。2018 年第三季度监测报告中,废水达标排放。5、群众反映的 “噪音严重”问题不属实。2018年第三季度监测报告中,该单位厂界噪声未超标。

1.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做好自查自纠。 2.责令县环保局和周党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废水、废气及噪声达标排放。

1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6029 号的环境信访问 题为:息县西大街威尼斯洗浴中心,锅炉烟尘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

息县

调查核实情况

息县威尼斯水世界洗浴中心位于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西街。2013年12月租房4间临街门面房投入使用,现已建男女浴室各一个,二楼休息室床位29张。该洗浴中心建有生物颗粒锅炉一座、水除尘设施一套。

1.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已对威尼斯洗浴中心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洗 浴中心立即停业整顿。目前,该洗浴中心已经停业。2.2018年11月10日之前完 成洗浴中心的生物颗粒质燃烧设备和破损烟囱的拆除工作。3.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液化燃烧设备的更换。以上整改措施未到达整改要求前不营业,逾期未能完成改造,辖区办事处将会同县环保局坚决依法取缔。

1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6030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平桥区王岗乡335省道,近3年来道路扬尘严重,无人洒扫。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 区交通局

调查核实情况

1.此段路是2013 年省道335大修时遗留下的未修路段,因地方财力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当时仅对明港镇至王岗乡政府段 21.5 公里路面进行了大修,王岗乡以西至南阳桐柏县交界5公里路段未大修,现路面破损极其严重,是道路扬尘的主要原因。 2.过往车辆大多是砂石等重载运输车辆,路面坑洼不平,道路颠簸,车辆覆盖不到位,抛洒严重。 3.息邢高速施工便道与省道335线交叉,运土、运料施工车辆抛洒、带泥上路。 4.该路段全线没有大型水库、消防栓等取水点,车辆加水困难,洒水车全部是在明港镇区加水,车辆每次从明港镇区到王岗乡境内往返近 三个小时,每台车辆每天最多能洒3罐水,使用效率很低,造成路面洒水频次不足。

1.立即组织人员配合洗扫车、洒水车等,对问题路段范围内泥沙及道路抛洒物进 行全面的清扫、冲洗、洒水降尘,彻底清除路面抛洒的石子、泥沙等。2.增加保洁人员, 实行定岗定责,要求路段责任人对该路段不间断巡查,发现车辆抛洒物即时清理。 3.增加2台大型保洁设备,不定期清理道路抛洒,不间断地洒水降尘。4.通过以上措 施,主路面上的泥沙及抛洒堆积物已全部清除干净。5.由于道路破损严重,过往重 型载货车辆多,抛洒严重,为彻底消除扬尘污染隐患,增设巡查人员加大查处力度, 同时积极与市协调申报立项,从根本上解决扬尘和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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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X20181026001 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位于负忧盛世华章小区 26 号楼的河南耀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 26 号楼居民楼安 装大型中央空调。该中央空调非法占用小区绿地,噪声高,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涉及区县及部门

负忧 湖东办事处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河南耀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鹏公司)位于湖东办事处鸡公山大街盛世华章小区南侧26号楼一楼门面房。该房屋产权属私人所有。耀鹏公司安装使用的大型中央空调占用盛世华章小区一块约7平方米的绿地,该空调现处于停运状态。居民举报之前,耀鹏公司已经与盛世华章小区俊海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由耀鹏公司每年向俊海物业公司交纳绿地占用费 8000 元作为经济补偿。今年下半年,俊海物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退出该小区,小区暂由业主管委会代管。

湖东办事处对耀鹏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要求耀鹏公司立即停止对绿地的占用行为,将空调外机移至别处。2.空调迁移后由第三方对该设备进行噪音监测,达标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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