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儒逢居委会逢考村建养猪场的许某合,因涉嫌环保违法,被海口城市警察支队琼山大队受理后,许某合一直未到案接受处理。许某躲避处罚达半年之后,民警于5月12日在海口一宾馆内将其抓获。
据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琼山大队民警介绍,2017年9月份,海口环保部门接到投诉: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儒逢居委会逢考村的一处养猪场,在生产的过程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了生态环境。
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看到,许某合在逢考村建的养猪场占地近20亩,化粪池占地约3亩。养有八百多头猪。许某合将猪粪便、粪渣及冲洗猪舍的污水,未经处理,通过私设的暗管,直接排放到外环境中,使污水自然渗透,影响环境。
按照相关规定:养猪场养猪常年存栏量在一百头以上者,要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手续。许某合养猪800多头不办理环保手续,环保工作人员当即对其涉嫌环保违法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5万元罚款。之后,海口环保部门联合城管将许某合的养猪场依法进行拆除,并于去年11月份将该案件移交给海口城市警察支队琼山大队侦查。
海口城市警察支队琼山大队民警多次要求许某合配合工作接受处罚,许某合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接受处理,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2018年5月12日,许某合以为风头已过,便持自己身份证到海口某宾馆开房入住,结果被民警发现。
据许某合交待,他自认为自己的养猪场是在农村,地点比较偏僻,可能不容易被相关职能部门发现,第二个他觉得他办这个证件,下来成本较高。他对其“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第(三)项之规定,对许某合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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