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通报1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多人被约谈

xiatongming 生活晨报忻州新闻 2018-11-15 04:24:49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忻州市第一批群众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忻州通报1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多人被约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忻州市第一批群众举报案件共二件

第一件: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阳坊口镇三岔村东南方向一公里,南岔煤业煤矿,将污水倾倒在地面上,破坏水源。

行政区域:宁武县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

第二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繁城镇高升寨村北有几十家黑砖窑大气污染,冒黑烟。

行政区域:繁峙县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1.对所有企业全部实施断电、断水等处理;2.对所有生产设备全部扣押集中封存;3.对所有生产厂房进行查封;4.对每户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移送公安。

问责情况:繁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繁城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吴瑞平进行约谈,对东魏村支部书记魏北计、繁城镇高升寨村部书记高顺利、繁城镇南湾村村支书赵龙龙、繁城镇白堡村支部书记张乾平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忻州市第二批群众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忻州通报1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多人被约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忻州市第二批群众举报案件共七件。

第一件: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鑫乾农林牧专业合作社承包的忻府区阳坡乡宽滩村的一万多亩地(系云中山自然保护区宽滩国营民区的核心区),被宽滩村的党支部书记闫培怀、村委会主任刘彦青等16户40人破坏,8年违法养殖3万多头羊,破坏了天然野生植被,上百亩林地、野生动物栖息地大面积遭到永久性破坏,严重存在着各种重特大火灾事故隐患,8年违法所得高达2966万元左右,举报者本人也遭到了打击报复,使得8年来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行政区域:忻府区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

第二件:群众反映忻州市忻府区环境监察大队,42名职工的编制和执法经费问题得不到解决。

行政区域:忻府区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忻府区环保局现有事业编制49人,根据忻府编字【2017】41号文件精神,现有事业编制30个,缺编19个。2018年4月3日区环保联席会议纪要人员编制问题已明确,目前环保系统正在进行机构改革,编制问题随机构改革一并落实。

第三件: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大营镇老泉头村自然保护区200米左右内有一晋鲁诺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四台燃煤锅炉,污水直接排入河内。

行政区域:繁峙县

污染类型:大气、水、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责令该企业立即按环评批复进行整改,务于2019年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2018年11月10日中共大营镇纪律查委员会对大营镇老泉头村书记崔坤德、大营镇老泉头村副书记张富民分别进行约谈。繁峙县环保局局党组对环境监察大队长崔志刚、大营区域负贵人杨小平分别进行约谈。

第四件: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岚漪镇刘家湾村,紧挨村庄有2条沟,北边的叫小水沟,南边的叫南沟渠。有关部门把焦化厂的垃圾和煤矸石垫入两条沟中,上面盖上土,准备造地,不具备造地条件,实质是为了填埋垃圾,垃圾中的有害物质直接污染土壤、河流、地下水。

行政区域:岢岚县

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伍安建筑维修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岢岚县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岢环法告[2018]19号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8]19-1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处以2万元罚款。

问责情况:针对刘家湾村委虽然与伍安建筑维修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协议,但存在对企业施工监管不严的问题,由岚漪镇党委、岚漪镇纪委对刘家湾村村委主任范润民进行约谈岢岚县环境保护局,对伍安建筑维修有限公司法人徐玲进行约谈。

第五件:忻州市原平市长梁沟镇龙眼村山沟里,有一家卓达公司进行露天开采的违法行为,没有环评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破坏农民耕地和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原平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群众举报情况,市委市政府责成国土资源局、长梁沟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整改进度。山西神达卓达煤业有限公司对现场施工经理刘伟进行了处分。

问责情况:1、2011年4月19日,原平市人民法院对原天赐煤业有限公司投资人、负责人卓杏生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做出了刑事判决[(2010)原刑重初字第17号]。2、原平市长梁沟镇党委对分管环保工作的镇长助理李泽阳进行了约谈。

第六件:忻州市原平市闫庄镇刘庄村,杨旭平养猪场,养殖量两百余头,气味呛人,且污水外排。

行政区域:原平市

污染类型:大气、水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养猪场养殖数量未达到规模标准,不属于规模畜禽养殖场,不具备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备案条件。闫庄镇党委、政府和刘庄村党委、村委协助杨旭平在养殖场外建设尿液贮存池和粪便堆放场,解决粪便和尿液的问题。以上整改措施,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

问责情况:原平市闫庄镇党委对分管环保工作的主任科员董增瑞进行约谈。

第七件:忻州市原平市高铁火车站西面有两个大烟筒冒黑烟。

行政区域:原平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由于该企业紧邻大西高铁原平西站西面,企业承诺3日内自行拆除两根烟筒,以后不再生产。

问责情况:原平市环境保护局对负责该区域工作的中队长武效泽进行了约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忻州市第三批群众举报案件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忻州通报1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多人被约谈


忻州通报1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多人被约谈


忻州通报11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件,多人被约谈


来源:忻州日报、忻州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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