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环保督查将于8月20日启动强化督查!本轮全国范围的督导主要检查什么内容呢?
环保督察又来了,这次重点查什么?
1、先看环评手续有否办,莫待停产悔不已
2014年修订的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2、再查"三同时",久投未验当注意 新环保法第四十一条则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新环保法对于"三同时"设施没有明确是否要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然而,这又不意味着企业环评不需要做验收!新环保法没有对"三同时"验收作出专门规定,而是提出了"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的要求,以便给今后整合环保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留下余地。 新环保法第四十五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今后可考虑将"三同时"验收与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进行衔接。对已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三同时"验收可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未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可以根据环保单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三同时"验收。综上所述,企业项目完整的环保手续是应该进行"三同时"环保验收。
3、看污染浓度及总量日均数据莫超标
污染物总量和污染物浓度时有区别的。以前主要针对超浓度排污的处罚,现在也得注意超量排污的处罚。例如:对同一种污水而言,污染物总量是指这种污水每年排放的污染物的质量(通常指重量),而污染物浓度是指这种污水所含有害成分的浓度,对于污水而言,一般衡量指标为:PH、CODcr、BOD5、氨氮、总磷等等;具体的说如果某污水年排放污染物(CODcrX吨)分解后的技术术语指标就可以用上述概念来解释,污染物总量的控制是为了避免污水超标排放的另一种方式,意思是本来污染浓度超标,不允许排放,但是被大量清水稀释后,检测就不超标,这样就不会受到环保方面的处罚,但是污染物总量的控制就制止了这类事件的发生。《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二00五年九月十九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
4、查治理措施正常否,危险废物处置安全 污染治理设施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置设施是本次督查的重点,无故停止运行或随意倾倒的危险废物的,除了罚款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5、排污许可,该领未领要谨记
已经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要查排污许可证的落实情况,无证排污的!你懂得。
6、查环境统计报送否排污税当按时缴
环境统计信息指的是按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给出的能概略描述环境资源和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的计量信息。环境统计的范围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污染及其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管理,以及其他有关环境保护事项。环境统计的类型有普查和专项调查,定期调查和不定期调查。定期调查包括统计年报、半年报、季报和月报等。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过去由环保部门征收排污费,现在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税。别说我没有告儿你啊。税务部门治你可是一治一个准儿。
环保督察又来了,这次重点查什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