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环境保护局昨(5)日发布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信访件办理问题。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交的435件信访案件,目前已完成整改398件,整改完成率91.49%,正在整改37件。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涉及我市共37项143条细化措施,目前已完成15项83条细化措施,整改完成率分别为40.54%、58.04%。
去年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切实做好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德阳实际,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德阳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据了解,空气质量方面,今年1―10月,德阳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7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5%;细颗粒物(PM)浓度3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2%;优良天数率(扣除沙尘)78.7%,同比增加7.3个百分点。
水质方面,1-10月,凯江西平断面为Ⅱ类;绵远河八角断面、北河201医院断面、V江象山断面水质、石亭江双江桥断面、鸭子河三川断面、中河清江桥断面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物总磷浓度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3.20%、14.40%、8.40%。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省、市挂牌督办整治的20个磷石膏堆场整治工程,已完成16个。(德阳日报记者 王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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