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台区纪委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对环保领域突出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一批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强了全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排查问题线索。采取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认真受理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信访举报。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督促环保、国土等部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开展问题线索清理,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对问题线索逐条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坚持抓早抓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巡查、派驻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有关镇、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开展提醒及诫勉谈话,共诫勉谈话14人,提醒谈话29人,推动了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监督检查各镇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环保信访件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干部作风等情况,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镇生态保护主体责任。
坚持快查快结,严查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执纪,对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举报件快查快结,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对清理取缔涉水重污染“10+3”小企业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力等问题给予立案审查,2018年以来党政纪处理11人,强化了责任追究,对履行生态环保保护职责不力的通过问责,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汉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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