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义通讯员李彦伸)3月3日,记者从辉县市环保局获悉,从3月1日起至4月30日,该县环保局、检察院和公安局等多部门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
为顺利开展大检查活动,该县环保局分别在百泉镇、洪洲乡、常村镇召开涉尘、涉水企业座谈会,重点通报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内容。
据了解,为期两个月的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活动,对辉县市所有涉水、涉气企业开展大检查,全力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准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按照《环保法》的规定,依法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辖区内“十五小”“新五小”等违法企业,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报请当地政府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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