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邓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由谭侃代理总裁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李永鹏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关于申请辞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及相关职务的辞职报告,辞任总裁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聘总裁,在新的总裁聘任之前,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由谭侃代理总裁职务,直至聘任新任总裁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简历
谭侃,1969年5月生,本科学历。自199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福田区环境技术开发研究所、深圳市环境监理所工作。2002年至2016年期间任职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先后担任环评管理处副调研员、东深水资源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及水和土壤环境管理处副处长等职务,并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担任深圳市水务局污染防治处负责人,具有多年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丰富经验。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谭侃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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