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王秀中 中央环保督察组今天(10月17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督察指出,自治区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一些重要任务没有整改到位。
南都记者关注到,督察反馈中大篇幅批评内蒙古多地矿山开采、旅游无序开发、过度放牧导致草原侵占破坏。此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牧业厅、国土资源部等近十个部门,因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被点名。
近八成A级以上旅游景区未办草原征用手续
2016年内蒙古全区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
督察反馈中指出通辽、锡林郭勒两地矿山开采破坏草原问题。例如,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公司所属碱矿违规侵占草原11667亩。督察意见中形容,“矿区管理混乱,现场一片狼藉,大量碱土无序堆放”,并未按要求进行覆土种草和地下水监测。
对于该公司问题,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部门监管失职,在仅完成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情况下,就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对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予以验收。
在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问题上,督察意见中列出了这样一组数据:自治区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57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
在呼伦贝尔市,51家A级以上景区中有18个景区占用草原,仅有3个办理草原使用手续。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在2016―2017年间连续在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内引进24个草原旅游项目,占用草原573亩。
此外,督察指出,自治区农牧业部门对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执行不力,过度放牧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等盟市部分区域超载问题较为突出。督察还发现,2016年以来,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甚至未按要求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导致部分草原过度放牧现象严重。
近十个部门被点名,农牧业厅瞒报漏报、数据失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牧业厅、国土资源部门、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因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被点名批评。
例如,督察指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一湖两海”整改牵头单位,不仅统筹推进和协调各有关部门不够,在治理规划编制审核上敷衍应对;而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流于形式,得过且过;
自治区水利厅作为地下水压采工作牵头部门,对盟市整改方案审核不严,对超采行为查处不力,对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不敢动真碰硬;
自治区农牧业厅作为草原主管部门,对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自治区先后两次下文要求各盟市对违法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但由于抽查核实不够,导致瞒报漏报问题突出、数据严重失实、整改进展迟缓;
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破坏草原问题既没有严格执行草原预审制度,也未有效组织生态恢复,虽然于2014年下发文件要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时需提交草原主管部门预审意见,但文件出台后,仍违规审批侵占草原用地246件,涉及草原面积4.51万亩。国电投资集团霍林河露天煤矿2013年以来陆续侵占破坏大面积草原,基本没有开展治理恢复工作,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6年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处罚。
督察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抓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破坏草原行为。督察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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