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办发现地方整改有水分

mojianren 光明网 2018-09-28 08:31:55

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42万余字――今天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7省(市)的531个问题的整改结果再现长篇“巨著”。由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省(市)政府发布的整改结果公开了每一个问题的整改情况,531个整改问题中已经完成整改313项,占比达到58%。

中央环保督察办对7省(市)的整改给予高度肯定,认为7省(市)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批长期想办的事情得到了落实。”

但是,中央环保督察办也指出,部分地方整改任务没有按时限完成;一些地方虽然上报完成整改,但实际未整改到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虚假整改。

显然,7省(市)的整改存在水分。

7地党政一把手挂帅整改

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等7省(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并将531个问题转交7地整改。

根据7省(市)今天发现的整改报告,在整改过程中,7省(市)均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且由省(市)委书记、省(市)长任组长或副组长。其中,山西省、安徽省、辽宁省、安徽省均是“双组长”,即省委书记和省长均同时出任领导小组组长。

7省(市)党政一把手不仅亲自出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而且“靠前指挥”整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留给天津的39项整改任务,天津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90余次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点位调研督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16位市领导同志对口联系,推进督察整改。

山西省成立了由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任“双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2017年启动整改以来,骆惠宁书记和楼阳生省长就整改工作共做出批示67次,现场检查调研8次,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相关会议20次。

2017年8月以来,辽宁省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专题办公会议分别听取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20余次对整改工作做出批示,16位省级党政领导同志先后到整改任务现场调研指导工作。

截至2018年8月底,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149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督察整改批示135次,省领导一线督导整改工作94次。

湖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出任整改小组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任副组长;湖南省委书记、省长先后15次深入整改一线暗访调研督导,34次对整改工作做出批示。

6省(市)问责逾5800人(次)

自2015年底,对河北省启动试点督察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就一直将“督政”作为重点。而“督政”的背后必然牵出责任追究问题。今天7省(市)的6省(市)均公开了问责结果。其中,2017年以来,天津共问责1885人,包括局级28人、处级831人、处级以下1026人;此外,天津市还对9458起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3.5亿元,移送拘留和犯罪案件198件。

山西省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全省共拘留61人、问责1071人。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4个问题,问责117名责任人,其中,厅级干部22人,处级干部61人。同时,2017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05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392件,罚款5.8亿多元。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辽宁省对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辽宁省透露,2017年,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393起,处罚金额累计7亿元,按日连续处罚金额累计2.1亿元。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完成了对安徽省的督察后,向安徽省移交了14个责任追究问题。安徽省说,这14个问题共问责干部151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处级以上干部107人。

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湖南省问责1950人次;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15个责任追究案件,湖南省问责167名党员干部,其中厅级干部28名,处级干部94名,科级及以下干部45名。目前,湖南省共责令整改企业4326家,立案处罚1360起,罚款8150.5万元,立案侦查177起,行政拘留176人、刑事拘留79人,约谈1469人次,

贵州省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对120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1名、县处级干部51名、乡科级及其他干部48名。贵州省透露,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过程中,对1212名干部实施约谈,378名干部实施问责;督察整改过程中,共处理314人,其中问责132人,约谈128人。

福建省说,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目前已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具体问责意见待中央环保督察办同意后立即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据不完全统计,6省(市)问责责任人达到5800多人(次)。

个别地方出现虚假整改

据中央环保督察办今天透露,7省(市)需要完成531项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整改313项。对于具体的整改情况,7省(市)在各自的报告中均做了详细披露。其中,每个省(市)都有未按时序要求完成整改的情况。

“辽宁省17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各类排污口33个、违章建筑3221处。”是中央环保督察组留给辽宁省需要整改的问题,但是,辽宁省未达到序时进度。

安徽省淮河流域沿岸城市污水治理进展缓慢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安徽省今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是,安徽省公开的整改报告说,汴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部分支线管网至今仍在建设。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福建省敏感区域(含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在今年6月底前建成,但是,oY污水处理预计要到12月底完工,推迟至少半年。

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贵州省违法建设项目清理不全面不彻底问题,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对7省(市)的整改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办指出,除了整改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外,他们还发现,7省(市)一些整改任务进展滞后。部分地方督察整改方案论证不够,急于求成,整改时限设定过紧,整改任务难以按原定时限完成;一些整改任务因涉及面广,加之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序推进;个别地方对督察整改部署推动不力,动真碰硬不够,导致整改任务推进比较滞后。

同时,一些地方对督察整改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在整改过程中放松要求、降低标准,虽然上报完成整改,但实际未整改到位。个别地方甚至虚假整改,报送的整改情况与实际不符。

“一些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不到位。由于跟踪问效不及时,一些群众举报问题出现污染反弹和重复投诉现象,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中央环保督察办强调,7省(市)虽然公开了督察整改报告,但整改工作还未结束。下一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将对各地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决不松手。

法制网北京9月2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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