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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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市中医院宿舍5号楼隔壁园林小区院内公厕冲水噪声、公厕散发出的臭味影响中医院宿舍居民正常生活。中医院5号宿舍楼与园林小区公厕隔墙修建,直线距离4米左右,该公厕修建已十几年。德城区大气、噪声
经核查,该公厕是由市城管局于2009年按照国家创卫标准改造的三类水冲式公厕,并于2012年移交至区城管局管理。此后在每三年一次的创卫复审中德城区都对该公厕进行改造提升。目前,该公厕配有专门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且符合三类公厕的设施标准和卫生要求,水电齐全,配备独立蹲位或通槽,手动阀或集中水箱自控冲水,墙面粘贴瓷砖到顶,地砖粘贴防滑地面砖,公厕指示牌、标志牌等规范齐全,并且放有檀香除味,现场核实无异味,因此交办单反映公共厕所散发臭味情况不属实。
该公厕南侧无建筑物,北侧为中医院宿舍楼,没有隔离绿化带,但居民楼与公厕距离超过15米,且建有围墙,与国家规范中需建设不小于3米宽绿化带,两者作用相同。经夜间巡查,该公厕夜间确实存在冲水声音大问题。否
已责成公厕管理人员及时对公厕进行打扫,按时喷洒除味剂;对水箱进行改造,降低冲水噪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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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张大庄镇刘辉村有3家养猪场,养猪规模200头、500头、700头左右,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直接倒在(张大庄镇至田庄乡公路干道北侧)空地上,粪便占地长度四五十米,刘辉村的生活垃圾也倾倒在此处。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也没有相关处理环保设施,造成公路北侧树木枯死、农灌渠沟内污染、刺鼻的臭味影响周围村民身心健康。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一直没有妥善解决。宁津县固废、大气
1.关于“养猪规模”的问题。经实地查看、询问,刘辉村这3家养猪场的规模分别为:刘某某养殖50头猪,刘某某养殖23头猪,刘某某养殖75头猪。确实存在3家养殖户的问题,但数量不确切。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粪便直接倒在(张大庄镇至田庄乡公路干道北侧)空地上”的问题。2017年,张大庄镇、村两级按照上级要求,督促3家养殖户修建完成了粪污处理设施,并要求其按规范使用。经调查询问,刘某某等两人承认自己未完全按要求将粪便存放于粪污处理设施内,而是将部分猪粪倾倒在刘辉村到田庄村公路干道的北侧,臭味浓重,对周边及过路群众造成影响。该问题属实。
3.关于“刘辉村的生活垃圾也倾倒在此处”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此处确实有附近居住的农户倾倒的生活垃圾,未做到及时清理。该问题属实。
4.关于“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也没有相关处理环保设施”的问题。涉及的3家养殖户在2017年都已按照县畜牧局和张大庄镇政府的要求,虽然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且都在使用,但是有部分粪便倾倒在公路边,造成空气污染,粪便处理不到位。该问题属实。是
1.县政府责令张大庄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对猪粪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 9月1日已清理完毕。
2.县政府责令张大庄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包村干部(网格长)阚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给予刘辉村党支部书记(网格员)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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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相衙镇东卢集村村民卢某某在村内公路边从事铸造工作,产生的烟尘和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结果。宁津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卢某某铸造作坊无工业用电(工业电表在镇农电所暂时保存),厂区内无生产设备,车间内有沙土,且已全部平铺于地面,无生产迹象。同时,查阅自2017年以来的各类信访平台案件,无该铸造作坊信访案件。否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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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东李镇东屯村村南有2家养猪场、4家养鸡场,村东有3家养鸡场,养殖废水、粪便直接排入沟内,散发恶臭,污染环境。夏津县水、固废、大气
经调查,反映问题涉及到的9家畜禽养殖户,其中都某某等3户不存在污染问题。另外,赵某某等6户存在污染问题,他们在2017年上半年畜禽养殖整改提升活动中,按照要求建设了粪污池,加盖了防雨盖,但由于今年入夏以来粪便清理不及时,并且近期因连续台风影响,降雨持续不断,雨水进入粪污池,造成污水外溢。
要求养殖户加强管理,及时清运粪便,并将场外沟内污水抽出治理,保证不出现类似问题。是
1.夏津县政府责令东李镇党委政府立即着手进行环境治理,一是将溢出的粪污等进行清理及无害化处理;二是对沟内积水用吸粪车吸出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2.由县环保局对存在问题的赵某某等6户畜禽养殖户分别给予5000元至10000元的处罚,共计罚款4.4万元。并由县畜牧局对这6户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3.东李镇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畜禽养殖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对镇域内养殖户严加管控,确保此类环境污染现象不再发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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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徒骇河河水污染严重,在十里望回族镇政府去禹城市区所经过的徒骇河大桥下河水呈绿色、河水中出现死鱼现象,时常出现此情况。禹城市 水
近期,徒骇河上游周边发生了4次特大暴雨过程。 4月21日至22日,禹城市平均降雨量152.9毫米;6月25日,禹城全境及周边县市骤降大暴雨,禹城降雨150毫米;8月13日至14日,降雨115.3毫米;8月18日至19日,降雨71.7毫米。连续暴雨使上游的雨、污水通过沟渠汇集到徒骇河后进入禹城市境内,导致一定时间内徒骇河河水混浊,河面漂浮绿藻,有死鱼现象。特别是6月25日禹城全境及周边县市特大暴雨后,徒骇河水面急剧上升,至6月27日10时左右,禹城南营闸水位高程已达18.6米(闸板最高高程19.02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德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提闸命令,此次提闸共6天,下泄水量约3000万立方米,有死鱼、绿藻冲至城区,在十里望回族镇徒骇河大桥附近滞留。因此,该问题属实。
经调查,十里望回族镇到城区的徒骇河大桥位于禹城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的上游,排除禹城境内企业向徒骇河排放工业废水、污染水体的可能。尤其是今年以来,禹城出境断面田口桥水质基本稳定,一直保持地表水四类标准。是
针对以上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由禹城市河长办牵头,组织环保局及市中街道、十里望回族镇及时打捞浮萍、垃圾杂物、死鱼,减少水体溶解氧消耗。二是安排环保局、水务局及徒骇河沿线乡镇加大巡查监管和河道清理力度,增加水质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正视群众关切期望,接到相关问题后,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水环境隐患。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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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三八路美食城东侧阳光国际新城沿街楼后小区内有五六台大型空调室外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德城区 噪声
市民反映的空调室外机属“俊辰小羔羊”所有,该店位于阳光国际新城商业楼1、2层,目前正试营业。空调室外机安装于该楼北侧,共6组,其中2、3层之间2组,1、2层之间4组。该店未对空调外机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启动时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是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于8月31日向“俊辰小羔羊”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德执法限改字〔2018〕第578号),责令其9月8日前在空调外机四周加装隔音设施。目前,酒店正在进行降噪处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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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华店镇308国道北侧、华店垃圾场西侧有家生产水泥制品的企业(生产花砖、盖板),无环评手续。华店镇308国道南侧100米、华焦路东侧的加油站无环评手续,无油气回收装置。齐河县 其他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有关问题时,水泥制品企业已取缔,加油站正在取缔过程中,来电人反映情况不属实。否
1.水泥制品企业:对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2.加油站:原定计划责令企业9月3日前拆除加油设备。收到市转办案件后,责令华店镇加快对该加油站点取缔工作。该加油站点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储油罐已从地下挖出运走并进行妥善处理,已不具备经营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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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滋镇三洄河村村西南郑滋路西的魏某某养猪场环境污染,无环评手续。陵城区 其他
经陵城区环保局、滋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核实陵城区滋镇三洄河村魏某某等3家养猪户,经查养殖数量均未达到《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中规模化养殖场适用规模(按存栏数计)中的≥500头猪的规模,3家养殖户属于畜禽养殖专业户,无需办理环评手续;3家养殖户养殖厂区内都进行了硬化,设置了储粪池和储粪场,定期将猪粪还田,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否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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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桃园街道卜庄村老学校南边,有一养鸡场臭气熏天,影响休息,与周边住户只隔一道墙。平原县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在平原县畜禽养殖“三区”的限养区内,该养殖场去年已建设了沉淀池,但存在标准不高的现象,致使出现异味问题。是
针对该养殖场存在的上述问题,桃园街道办事处和县畜牧兽医局,按照畜禽养殖限养区养殖标准,立即对该养殖户提出了具体提升改造要求,一是在原有的粪污池边缘修筑50至100公分的防溢流的围墙,围墙要做好防水措施。二是在原有的粪污池上方增设高度在2米以上的防雨设施。三是在新增围墙上方与防雨设施之间架设围挡,使整个粪污池处于密闭环境内。四是在粪污池上另覆一层遮盖物,进一步做好粪污池的密封工作。五是要求养殖户定期清理养殖场周边卫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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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向阳温泉小区(原区燃料公司)西邻的信达物流公司(原区物资局院内)夜间22时、凌晨4时左右装卸、搬运货物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希望该公司能避开休息时间作业。德城区 噪声
经现场核实,信达物流公司不存在,交办件反映问题地点为鑫铭物流园,该物流园内有众多小物流公司。其中,巨晨物流公司因维修自家车辆产生噪声,并非因装卸、搬运货物产生噪声。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属实。是
德城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及物流园负责人已责令巨晨物流公司避免因修车作业产生噪声,并就日常装卸、搬运货物等作业规定具体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杜绝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无
830-11
陵城区徽王庄镇大官辛村村支书和养殖户共同在村拆迁地上修建大型养殖场,离马颊河和居民区很近,夏天臭味熏天,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同时污染了马颊河及其支流。拆迁地是用于耕种的,养殖户和村支书赵某某在不符合养殖有关规定情况下违章修建,赵某某协调管区书记张某某和镇党委书记宋某某审批了建设手续。陵城区水、大气
陵城区环保局、畜牧局、徽王庄镇人民政府实地赶赴现场检查,德州圣乐农牧有限公司鸡舍内定时喷撒除臭剂,喂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全部采用自动化设备进行收集运输,无粪便落地,不产生废水,无废水排泄。区环保局监测站对南侧水渠马颊河支流进行了水质监测,不存在污染情况。而且该养殖用地有国土局备案手续。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否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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