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挂牌!中国首批环保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
9月11日上午,雄县、容城县、安新县环境保护局正式更名为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分局,并举行挂牌仪式。这是雄安新区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5月份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在雄安新区容城县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生态环境部组建后全国第一个地方“生态环境局”正式成立。这是至中国第一个“生态环境局”成立之后,中国第一批改名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局!
正式挂牌!中国首批环保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
正式挂牌!中国首批环保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
正式挂牌!中国首批环保局更名为生态环境局!
三县环保局更名后,由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对分局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直接管理,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支队对三县分局环境执法队伍执法业务实施统一调度管理。三县分局作为生态环境局的直属分局,实行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和三县县委、县政府双重管理。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县分局成立后要提高宗旨意识、提高业务素质,主动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洁雄安”精神。
新区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五年内保持战时工作状态”的工作要求,以破釜沉舟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以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环保各项工作。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作为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派出机构,由省环保厅和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双重管理,以省环境保护厅管理为主。将雄县、容城县、安新县环境保护局调整为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直属分局,由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
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承担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和综合执法局统一划转的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相关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管理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助新区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新区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政府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处置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新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组织督促新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依据省政府确定的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对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政府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指标分解并监督实施。负责督办、核查各有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和目标考核、总量减排考核,并提请新区管委会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受新区管委会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新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六)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指导、协调和监督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白洋淀湿地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水源地、河流及白洋淀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新区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核发;负责排污权交易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管;负责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环境执法和环境保护制度检查。
(八)负责新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培训省环境保护厅委托部分的辐射工作人员。
(九)负责新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新区环境监测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新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要环境信息。
(十)负责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十一)承办省环境保护厅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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