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通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情况
9月11日上午,我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有关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通报结果显示,截至9月10日,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市转办19批信访件,共计396件,目前已办结141件,期间有41人因履职和监管不到位被问责。
据介绍,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督察组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认真落实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态度坚决、主动作为,从严从实从快抓好问题整改。截至9月10日,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19批信访件,共计396件,涉及环境问题504个,其中水污染问题66个,大气污染问题165个,生态破坏问题14个,垃圾污染问题20个,噪声污染问题79个,油烟污染问题4个,扬尘污染问题29个,固废污染问题7个,建设项目问题8个,其他污染问题112个。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前11批信访件已办结141件,正在办理85件,已办结案件中,确认属实126件,不属实15件。第12至19批部分信访件已办结,将按期向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信访举报转办边督边改情况。
除此之外,我市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压减粗钢产能124万吨,钢铁、水泥、铁矿石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90.47%、81.4%、88.7%,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73家,淘汰燃煤小锅炉618台。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积极推进焦化、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先后完成莱城电厂、莱芜电厂两大电厂及4台小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对44家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依法处理违规化工企业34家,完成13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分类整治41家企业工业窑炉,61个高架源全部实现与省、市平台联网传输。严控煤炭消费总量,今年以来压减煤炭60余万吨,推广清洁煤10余万吨。加强油气油品治理,完成全市174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和建成区内41家加油站三级油气回收,集中开展6次成品油质量抽检行动,抽检加油站和油品经营企业169个。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519家,建设粪污处理示范点50个。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62家,建设危废综合处置项目2个。加强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4处矿山复绿及32家矿山企业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全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乔店、杨家横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初见成效,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通报指出,我市还将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截至9月10日,在省第十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案件中,因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共问责41人。
通报还指出,为切实做好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有关市级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有关督察问题整改,并逐级压实环保责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生态补偿机制、联防联控机制等生态文明制度,制定出台了《莱芜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关于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意见》、《莱芜市环保重点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等政策文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莱芜市加强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生态保护管控文件,并将环保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同时,我市大力加强环保网格化监管,建立了市、区、镇、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推动环境执法监管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了环保与公安、检察机关执法联动、联合办案流程,建立集“投诉受理、指挥协调、现场处置、信息发布”于一体的举报查办体系,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现场发言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省环保督察组要求,不断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力度,积极构建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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