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石家庄9月13日消息(记者杜希萌 王志达)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启动,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全覆盖式环保督察,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但在此过程中,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一刀切”的情况,企业不分守法违法,行业不分污染与否,在督察进驻期间一律关停,这样的做法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对此,生态环境部曾多次表示,平时对污染企业不作为,被督察检查时就不分守法违法对所有企业“一刀切”的做法,是借环保之名乱作为。
今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启动前,生态环境部专门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就在昨天,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被认为是省级层面第一份专门就此问题进行规定的文件,明确对十个行业和领域环境执法作出细化要求。未来,刹住形式主义治污问题还需从哪些方面着手?
近几年来,随着环保执法力度的持续加大,“一刀切”的话题也经常见诸报端。有报道称,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某地前后,老百姓常去的洗车店、餐饮店、洗衣店都被停业;还曾有地方被曝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有的达标企业因此被关停4个月。
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介绍,河北此次出台《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是在5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的规定,对民生领域环境管理、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锅炉淘汰、机动车限行、环境准入、“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筑施工工程停工、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察执法检查等十个领域、行业进行了详细规定,而这些领域恰恰是“一刀切”现象高发的“重灾区”。
高建民说,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确实在工作中存在不深入调查研究、“一刀切”的问题,特别是有的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社会有一定的反映。比如,在投诉举报中有的群众提到,在部分城市的餐饮、修理等生活服务业,在个别地区采取了强制性的“一刀切”停业、停产措施,影响了群众生活。对于民生息息相关的事项,坚持民生优先、服务至上、力求保障,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经多次在文件中明确,“一刀切”是环境领域的形式主义问题,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禁止环保“一刀切”,不但有利于推进正常的环境执法,也可以避免少数地方的乱作为最终变成环保“背锅”。“‘一刀切’根源在于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没有得到很好地协调,对于平时积累的问题没有采取严格依法执法,导致问题越积累越深,最后上面来督察的时候就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对一些可以关闭可以不关闭的企业,就采取关闭措施,以逃避对自己的责任追究,伤害环境保护的同时也伤害了经济发展的元气,河北的文件对‘一刀切’的表现形式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既有利于保护环境,也有利于地方经济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河北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还特别对进入秋冬季后各地采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及车辆限行等措施的实施进行了规定,明确地方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应措施,应提前一到两天发布预警信息,给足企业应急响应准备时间;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扩大预警范围。
高建民说,治霾固然重要,但地方政府也不能因此“朝令夕改”或者在政策上“踢皮球”。“最近调研发现,一些县、区,甚至一些小区域也搞限行措施。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应当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区域环境管理或交通管控需求,统筹作出决定,并至少提前一天向社会公告,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外,原则上不得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既要对污染企业坚决“切一刀”,同时避免“一刀切”,这中间应该如何把握?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核心是要做好“分类”,抓好“是否污染”这个关键。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即便是对污染较重的企业,也会提出整改意见,给出整改时限,只有对那些确实治理无望,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才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
生态环境部环监局局长田为勇则强调,严禁“一刀切”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督和执法。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要保持定力,坚决关停。他说:“超标排放的、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我们在开展攻坚行动的时候依法办事,发现的问题比较多,暴露的问题也比较多,企业关停比较多,但这种不应该被认为是‘一刀切’,因为这些企业本身就该被关停。”
常纪文建议,未来要保障严禁环保“一刀切”的措施落到实处,必须实行权力清单式管理,并将措施与标准向社会公开。“让各个部门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哪一些程序是必须要走的,防止随意执法的问题。要建立申诉机制,让保护环境的企业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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