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白腹锦鸡 最终得不偿失

z1234567 钟山区法院新闻资讯 2017-12-19 11:50:40

近日,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收购两只白腹锦鸡,钟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某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月照社区自己经营的火锅店门口看到一男子售卖白腹锦鸡,便以200元的价格向该男子购买了两只白腹锦鸡(一只雄性,一只雌性)放在自家养殖场内饲养。2017年8月4日,李某某发现一只雄性白腹锦鸡死亡,后将其丢弃到养鸡场附近的一涵洞内。事后,钟山区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饲养白腹锦鸡,将案件线索移送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队,8月4日晚上,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将被告人李某某抓获,并将收缴的两只白腹锦鸡(包括死亡丢弃的一只)交由六盘水动物园饲养和保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非法收购两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腹锦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李某某收购的两只白腹锦鸡,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刑法》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法官提醒大家切莫触犯法律,最终导致自己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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