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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一家养猪场因私设暗管偷排污水,当事人聂某某被依法处罚5万元、行政拘留10天。
漳平环保部门接群众举报,西园镇的天华农场有私设暗管偷排污水行为,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农场养殖生猪2191头,面积3700平方米,建有过滤池、沼气池、沉渣池、沉淀池和储粪棚,但沉淀池旁污水抽水泵已停用,废水可经溢流口通过沿山管道流到公路路肩下暗管排入山溪,山溪边管口有排放废水的痕迹,公路旁管道破裂处有大量泡沫且有少量废水。执法人员在溢流口处、公路旁管道破裂处采集水样后监测显示,聂某某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涉嫌环境违法行为,为此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今年以来,漳平加快推进九龙江流域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组织人员到南洋、拱桥、桂林、西园、和平等乡镇街道开展宣传、督促、检查工作,助推乡镇街道关闭拆除养殖场,处置养殖污染信访投诉等事宜,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39份、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配合乡镇关闭拆除107家。深入开展“亮剑行动”,抽调精干力量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和夜间巡查,对发现以逃避监管方式,私设暗管偷排、直排、超标排放养殖污水,违反“三同时”制度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打、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打击一批生猪养殖场水污染违法行为,目前已对天华农场等12家养殖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办结7起,罚没金额20万元。(闽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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