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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为加强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要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不预先告知的特定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21号
为加强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部制定了《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现予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7年4月19日
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是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针对生猪屠宰厂(场)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特定监督检查。农业部将负责组织全国范围内实施飞行检查。
目前我国屠宰行业规模化程度有小幅提高,区域集中度也基本稳定。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产业链源头的分散化形势依然严峻,导致行业集中度较低,依旧处于分散竞争型阶段。
近年来,以“兽药残留”、“瘦肉精”、“注水肉”为代表的猪肉质量安全事件频发,2013年福建漳州病死猪制售案、上海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更是成为公众关注猪肉食品质量安全的焦点。部分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法收益畸高、检测体系不完善等因素是猪肉质量安全频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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