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猪业发展报告(2015)》

hmc321 网络 2016-05-20 01:02:00

  猪友之家政策法规最新消息,本文编号:378218

  在经历了2012至2014年的持续低迷后,生猪市场行情在2015年出现好转。虽然生猪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但在可承受范围之内。2015年的生猪价格上涨,使生猪养殖业从亏损转为盈利,是前三年价格持续低迷的反弹,具有恢复性和补偿性。2015年,生猪产业在调整中优化,规模化养殖水平有所提高,生产效率不断提高,有力保障了猪肉市场供应。

  2015年,全国生猪出栏70825万头,比上年下降3.7%。生猪出栏率为152%,较上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年末,全国生猪存栏45113万头,比上年下降3.2%。中国猪肉产量为5487万吨,比上年下降3.3%,占全年肉类总产量的63.6%,约占全球猪肉总产量的49.9%。全国人均猪肉产量达到39.9千克,比上年下降了3.7%。

  据统计,2015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0863亿元,按2014年生猪养殖业产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比例估算,2015年生猪养殖业产值为13325亿元,比上年增加534亿元。

  2015年,生猪价格经历了先跌后涨的过程。1-3月份,延续了2014年价格持续下降的趋势,3月份平均价格为12.3元/kg,成为全年价格的谷底,之后开始了价格反弹。到8、9月份,价格达到18元/kg以上。10、11月份,价格有所回落,但12月份又继续回升至16.8元/kg。2015年,全年生猪的平均价格为15.4元/kg,比2014年上涨了13.5%;全国猪肉平均价格24.7元/kg,比上年上涨9.8%。全年以为周为单位的猪粮比值在绿色区域(大于6:1,价格正常)的时间有30周,占57.7%;价格轻度下跌(猪粮比低于5.5:1)时间有12周,占23.1%。

  2015年,国家继续执行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继续实施生猪大县奖励政策、畜牧良种补贴、动物防疫补贴等政策,新增了164个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2核心育种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环保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国家相继发布了“水十条”、《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

  2015年,全国继续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探索,参保养殖户增多。2015年,在能繁母猪保险方面,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为中西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其中,中西部地区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场户承担20%;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2015年,政府没有收储救市计划,但在重大节日如春节、中秋国庆等均有冻肉投放市场。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新预案将合理的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定在5.5∶1-5.8∶1之间,猪价过度下跌的调控分界线由猪粮比价6∶1下调至5.5∶1。整体来看,国家要逐渐放宽政府对猪价的调控,未来猪价走势将更多地依靠市场因素来调节。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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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处罚的内容上更加广泛,而且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如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罚款。

  为使广大从业者充分了解我国养猪业2015年的发展状况,探索我国养猪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途径,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特编写《2015中国猪业发展报告》,旨在通过全体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国养猪业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

  本《报告》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了2015年养猪业发展概况。对我国生猪生产、猪肉供给与消费、养猪业价格、猪产品国际贸易进行了总结分析。第二章概括了是2015年中国养殖业特点。从产业规模、种猪产业、生猪市场行情、生产效率、养殖成本、生猪养殖格局变化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描述和分析。第三章是问题和建议,主要分析了目前猪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如生产效率、疫病防控及环保压力等,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第四章是趋势和展望,结合协会对重点种猪生产企业的监测数据,从宏观经济大环境、生猪产能、肉类供给、消费等方面分析未来生猪市场走势,并对生猪生产提出展望。《报告》附录还梳理了2015年猪业部分重大事件及与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本《报告》引用了中国畜牧业协会承担的种猪生产及价格动态监测项目数据和相关单位专家提供的部分材料。截止2015年12月,参与监测的企业达到100个,统计的猪场数量达到450个,平均每个猪场能繁母猪存栏量为1600头。在此,衷心感谢参与生猪监测项目的企业及提供材料的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研究室、国家粮油信息中心等单位。

  本《报告》引用的其他数据和信息分别源自国家统计局、农业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美国农业部等国内外政府机构及相关媒体,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中国畜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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