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友之家兽药新闻最新消息,本文编号:372658
《浙江省兽药饲料综合治理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已下文!2016-2020年,我省将开展持续五年、系统全面的兽药饲料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治理行动。(详见浙农专发〔2016〕29号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饲料监管,规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和实施“五大工程”、建设美丽生态畜牧业的要求,我省将开展持续五年、系统全面的兽药饲料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其中规模畜禽养殖场和畜禽疾病诊疗单位为重点治理对象之一。具体整治使用环节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假劣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兽用原料药、人用抗菌药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的行为;不执行休药期、处方药管理制度和不填写兽药使用记录的行为。饲料重点整治:畜禽养殖中使用“五无饲料产品”的行为;不遵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行为;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的行为等。
省级监管部门将开展兽药饲料质量监控行动,对畜产品兽药残留和禁用物质进行监督抽检,对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跟踪抽检和定向抽检。各地方监管部门将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各环节兽药饲料质量抽检和畜产品兽药残留及禁用物质监测。强化抽检结果利用,对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跟进实施检打联动,追溯问题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按规定通报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清缴。(摘自浙农专发〔2016〕29号文件)(临安猪联网)(微信号:936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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