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方面依法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应对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尽管如此,当前动物防疫形势依然严峻,基层防疫薄弱环节不容忽视,亟须通过法治手段补强薄弱环节。
江苏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发达。2018年,全省生猪饲养量4200多万头、家禽9.3亿只,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8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5个百分点;全省水产养殖面积1000万亩以上,淡水渔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居全国首位。疫病防控重在基层,但近年来基层防疫体系不断弱化,人才队伍、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力度都有待提高,影响了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检查组发现,当前基层动物防疫和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如连云港赣榆区畜牧兽医站核编38人,实有编制37人,目前实际在岗仅12人。乡镇畜牧兽医站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较为普遍。检查组认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环境较差、任务较重、待遇偏低、压力较大,吸引不了年轻人,基层队伍缺乏稳定性。
官方兽医力量也严重不足,职责不清。“防疫检疫机构既是实施主体,又是监管主体的现象依然存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魏国强指出,官方兽医既从事畜牧业防疫工作,又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官方兽医配备明显不足,特别是非洲猪瘟防控以来,排查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兽医疲于应付,工作质量不高”。
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应付防疫压力也颇为吃力。例如除省级和13个设区市动物疫控机构外,全省只有12个县(市、区)具备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能力。各地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亟须优化升级,收集点应当配备相应的冷藏和消毒设施,运输车辆要封闭运营。(孙琳君 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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