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N--(DL)-缬氨酸-氰基-(3-苯氧苯基)甲基酯。含C26H22ClF3N2O3不得少于85.0%。
本品为黄色或橙黄色粘稠液体,略有特臭。 本品在甲醇、丙酮、二氯甲烷或正己烷中溶解,在水中极微溶解。
菊酸 醚醛 取菊酸约12mg、醚醛约15mg,精密称定,分别置1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ml,置100ml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作为对照品溶液;另取含量测定项下的供试品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进行试验。精密量取上述3种溶液各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含菊酸不得过4.0%,醚醛不得过5.0%。
重金属 取本品1.0g,置铂金坩锅中,小火炽灼使炭化,在500~600℃炽灼完全,依法检查(附录54页,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附录24)页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乙腈-甲醇-水(4:4:1)为流动相;检测波长254nm。理论板数按氟胺氰菊酯峰计算,应不低于1000。氟胺氰菊酯峰与杂质峰分离度应符合规定。
测定法 取本品约15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0μ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氟胺氰菊酯对照品约15mg,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即得。
/杀虫剂。用于防治蜂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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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闭,阴凉处保存。
氟胺氰菊酯条。
农业部部颁《兽药质量标准》2003年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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