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甲基盐霉素与辅料配制而成的颗粒状粉。含甲基盐霉素(C43H72O11)应为标示量的99.0%~110.0%。
本品为黄色或淡棕色的粉粒;有特臭。
粒度 本品应全部通过二号筛。
干燥失重 取本品,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8.0%。
重金属 取本品1.0g,经炽烧使炭化,加硫酸0.5~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汽除尽后,再在500~600℃炽灼至完全灰化,依法检查(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0.5g,加氢氧化钙0.5g,混合,加水少量,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炽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至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5ml与水23ml使溶解,依法检查,应符合规定(0.0004%)。
其他 应符合预混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乙醇液(90→100)制成每1ml中约含1000单位的溶液,密封充分连续振摇12小时(必须长时间提取),取清液,再用磷酸盐缓冲液(pH6.0)稀释成浓度范围为1ml中含10.0~20.0单位的溶液,照抗生素微生物检定法测定,即得。
/抗球虫药用于防治鸡球虫病。
/混饲 每1000kg饲料 鸡60~80g。
产蛋期禁用。防止与人眼接触。 马属动物忌用。禁止与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
100g:10g(1000万单位)
密闭, 在干燥处保存。
试验菌 短小芽孢杆菌(63202)。 培养基 胨3g,酵母浸出粉 3g,葡萄糖 1g,琼脂 18~20g,水 1000ml灭菌后pH6.6±0.1。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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