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盐酸洛美沙星与葡萄糖配制而成。含盐酸洛美沙星(C17H19F2N3O3・HCl)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溶解性 取本品1.0g,加水50ml,搅拌,应全部溶解。
有关物质 取本品,用甲醇-水(4∶1)制成每1ml中含5mg的盐酸洛美沙星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盐酸洛美沙星对照品适量,用甲醇-水(4∶1)制成每1ml中含0.1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附录20页)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5μl,分别点于同-硅胶G薄层板上,以氯仿-甲醇-(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6∶4∶1)为展开剂,展开后,晾干,置紫外光灯(254nm)下检视。供试品溶液如显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的主斑点比较,不得更深。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0%(附录36页)。
装量 按最低装量检查法(附录8页)检查,应符合规定。
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盐酸洛美沙星25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适量,振摇使溶解,用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ml,置100ml量瓶中,用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照分光光度法(附录16页)在287nm波长处测定吸收度;另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盐酸洛美沙星对照品约50mg,精密称定,置200ml量瓶中,加0.1mol/L盐酸溶液适量,振摇使溶解,用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2ml,置100ml量瓶中,按上法同样操作;计算,即得。
/同盐酸洛美沙星片。
/混饮 每1L水 禽25~50mg(以盐酸洛美沙星计) 每日1~2次 连用3~5天
同盐酸洛美沙星片。
(1)5g∶盐酸洛美沙星0.125g (2)10g∶盐酸洛美沙星0.2g (3)10g∶盐酸洛美沙星2.5g (4)50g∶盐酸洛美沙星1g (5)100g∶盐酸洛美沙星2.5g (6)20000g∶盐酸洛美沙星500g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农业部部颁《兽药质量标准》第二册(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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