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ainuo 网络 2015-12-23 06:23:00

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Zhuwen Huoyimiao(Xi Bao Yuan)

  Classical Swine Fever Vaccine,Live(Tissue Culture Origin)

   本品系用猪瘟兔化弱毒株(CVCC AV1412)接种易感细胞培养,收获培养物,加适宜稳定剂,经冷冻真空干燥制成。用于预防猪瘟。

   【性状】 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无菌检验】 按附录 页进行检验,应无菌生长。

   【支原体检验】 按附录 页进行检验,应无支原体生长。

   【外源病毒检验】 按附录 页进行检验,应无外源病毒污染。

   【鉴别检验】 将疫苗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每毫升含有100个兔MID的病毒悬液,与等量抗猪瘟病毒特异性血清充分混合,置10~15℃作用60分钟,其间振摇2~3次。同时设病毒对照和生理盐水对照。中和结束后,分别耳静脉注射兔2只,每只1.0 ml,按效力检验项(1)进行观察和判定。除病毒对照组应出现热反应外,其余2组在接种后120小时内应不出现热反应。

   【安全检验】 选用无猪瘟病毒中和抗体(检测方法见附注)的断奶猪,接种前观察5~7日,每日上、下午各测体温一次。挑选体温、精神、食欲正常的使用。每批疫苗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6 头份/ml,肌肉注射猪4头,每头5.0 ml(含30 头份)。接种后,每日上、下午各观察并测体温1次,观察21日。体温、精神、食欲与接种前相比没有明显变化;或体温升高超过0.5℃,但不超过1℃,稽留不超过4个温次;或减食不超过1日。如果有1头猪体温升高1℃以上,但不超过1.5℃,稽留不超过2个温次,疫苗也可判为合格。如果有1头猪的反应超过上述标准;或出现可疑的其他体温反应和其他异常现象时,可用4头猪重检1次。重检的猪仍出现同样反应,疫苗应判为不合格。也可在猪高温期采血复归猪2头,每头肌肉注射可疑猪原血5.0 ml,测温观察16日。如果均无反应,疫苗可判合格。如果第1次检验结果已经确证疫苗不安全,则不应进行重检。

   【效力检验】 下列方法任择其一。

   (1)用兔检验 按瓶签注明头份,将疫苗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1/750头份/ml,耳静脉注射1.5~3.0 kg兔2只,各l.0 ml。接种后,上、下午各测体温1次,48小时后,每隔6小时测体温1次,根据体温反应和攻毒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接种疫苗后,兔的体温反应标准如下:

   定型热反应(++) 潜伏期48~96小时,体温上升呈明显曲线,至少有3个温次升高1℃以上,并稽留18~36小时。如稽留42小时以上,则必须攻毒(接种新鲜脾淋毒或冻干毒),攻毒后如果无反应,可判为定型热。

   轻热反应(+) 潜伏期48~96小时,体温上升呈明显曲线,至少有2个温次升高0.5℃以上,并稽留12~36小时。

   可疑反应(±) 潜伏期48~96小时,体温曲线起伏不定,稽留不到12小时;或潜伏期在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及超过96小时至120小时出现热反应。

   体温反应呈二次高峰,有一次高峰符合定型热反应(++)或轻热反应(+)标准者,均须攻毒。攻毒后无反应时,该兔的热反应可判为定型热或轻热反应。

   无反应(-) 体温正常。

   结果判定 接种疫苗后,当2只兔均呈定型热反应(++),或1只兔呈定型热反应(++)、另1只兔呈轻热反应(+)时,疫苗判为合格。

  接种疫苗后,当1只兔呈定型热反应(++)或轻热反应(+),另1只兔呈可疑反应(±);或2只兔均呈轻热反应(+)时,可在接种后7~10日攻毒。

  攻毒时,加对照兔2只,攻毒剂量为50~100倍乳剂。每只兔耳静脉注射1.0 ml。

   攻毒后的体温反应标准如果下:

   热反应(+) 潜伏期24~72小时,体温上升呈明显曲线,升高1℃以上,稽留12~36小时。

   可疑反应(±) 潜伏期不到24小时或72小时以上,体温曲线起伏不定,稽留不到12小时或超过36小时而不下降。

   无反应(-) 体温正常。

   攻毒后,当2只对照兔均呈定型热反应(++),或1只兔呈定型热反应(++),另1只兔呈轻热反应(+),而2只接种疫苗兔均无反应(-),疫苗判合格。

   接种疫苗后,如果有1只兔呈定型热(++)或轻热反应(+),另1只兔呈可疑反应(±)或无热反应(-),可对可疑反应兔或无反应兔采用扑杀剖检或采心血分离病毒的方法,判明是否隐性感染;或接种疫苗后,2只兔均呈轻热反应,亦可对其中1只兔分离病毒。方法是:接种疫苗后96~120小时之间,将兔扑杀,采取脾脏,用生理盐水制成50倍稀释的乳剂(脾脏乳剂应无菌),或采取心血(全血),耳静脉注射2只兔,每只1.0 ml。凡有1只兔潜伏期24~72小时出现定型热反应(++),疫苗可判为合格。

   接种疫苗后,由于出现其他反应情况而无法判定时,可重检。用兔做效力检验,应不超过3次。

   (2)用猪检验 按瓶签注明头份,将疫苗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1/300 头份/ml,肌肉注射无猪瘟中和抗体的猪2头,每头l.0 ml。接种后10~14日,连同对照猪3头,各注射猪瘟病毒石门系血毒1.0 ml(不低于105.0 MLD),观察16日。对照猪应全部发病,且至少死亡2头,免疫猪应全部健活或稍有体温反应,但无猪瘟临床症状。

   【剩余水分测定】 按附录 页进行测定,应符合规定。

   【真空度测定】 按附录 页进行测定,应符合规定。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猪瘟。接种后4日产生免疫力。断奶后无母源抗体仔猪的免疫期为12个月。

   【用法与用量】 肌肉或皮下注射。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ml,每头1.0 ml。

   在没有猪瘟流行的地区,断奶后无母源抗体的仔猪,接种1次即可。有疫情威胁时,仔猪可在2l~30日龄和65日龄左右时各接种1次。

   断奶前仔猪可接种4头份疫苗,以防母源抗体干扰而导致免疫效果降低。

   【注意事项】 (1)应在8℃以下的冷藏条件下运输。

   (2)使用单位收到冷藏包装的疫苗后,如保存环境超过8℃而在25℃以下时,从接到疫苗时算起,限10日内用完。

  (3)接种时,应作局部消毒处理。

   (4)接种后应注意观察,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治疗。

  (5)稀释后,如气温在15℃以下,6小时内用完,如气温在15~27℃,则应在3小时内用完。

  (6)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规格】 (1)10头份/瓶 (2)20头份/瓶 (3)50头份/瓶 (4)100头份/瓶

  【贮藏与有效期】 -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修订说明:

  1. 【性状】项:删除对颜色的描述。

  2. 【鉴别检验】项:将“按《猪瘟活疫苗(兔源)》进行检验和判定。” 改为具体的操作方法。

  3. 【安全检验】项:将“用猪检验,按《猪瘟活疫苗(兔源)》进行检验和判定。”改为具体的操作方法。

  4. 【效力检验】项:将“同《猪瘟活疫苗(兔源)》”改为具体的操作方法。

  5. 增加【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和【注意事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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