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性血清系用灭活的布鲁氏菌菌液,免疫绵羊或健康家兔,采血、分离血清制成,供补体结合试验对照用。
抗 原
【性状】本品呈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
【无菌检验】依法检验(附录189页),应无菌生长。
【效价测定】将本品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10、1:50、1:75、1:100、1:200、1:300、1:400、l:500,与l:10、l:25、1:50、l:75、1:100稀释的阳性血清作补体结合试验。与阳性血清各稀释度发生抑制溶血最强的抗原最高稀释度,即为抗原效价。抗原效价不低于1:110为合格。
【非特异性检验】用生理盐水稀释本品,与阴性血清2份分别作补体结合试验,应完全溶血。
【作用与用途】供诊断家畜布鲁氏菌病的补体结合试验用。
【用法与判定】按补体结合试验常规方法使用,判定标准如下:O~40%溶血为阳性;50%~90%溶血为可疑;100%溶血为阴性。
【注意事项】抗原实际使用浓度应比测出的效价浓25%,即如测出效价为l:100,使用时作1:75稀释。
【规格】(1)lml/瓶 (2)3ml/瓶 (3)5ml/瓶
【贮藏】2~8℃保存,有效期为1年6个月。
阳性血清
【性状】液体制品呈淡黄色,冻干制品为淡黄或淡红色疏松团块,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无菌检验】依法检验(附录169页),应无菌生长。
【效价测定】本品作l:5稀释后应无抗补体作用,与一个工作量的抗原作补体结合试验时,l:10稀释的本品应完全抑制溶血,而1:100稀释应仅20%~80%抑制溶血。
【剩余水分测定】依法检验(附录175页),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通则的规定。
【真空度测定】依法检验(附录181页),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通则的规定。
【作用与用途】用于布鲁氏菌病朴体结合试验对照。
【规格】(1)1ml/瓶 (2)2ml/瓶
【贮藏】2~8℃保存,液体制品有效期为2年;冻干制品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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