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状】本品为暗红色或浅红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可完全溶解。
【无菌检验】依法检验(附录169页),兔化弱毒苗应无菌生长。其他苗如有细菌生长,应作杂菌计数(附录171页),并作病原性鉴定(附录171页),每头份含非病原菌数不超过500个。
【支原体检验】依法检验(附录172页),应无支原体生长。
【外源病毒检验】依法检验(附录173页第三项),应符合规定。
【鉴别检验】本品经生理盐水10倍稀释后与等量抗牛瘟病毒特异性血清混合,在10~11℃中和3小时,兔化弱毒苗耳静脉注射健康家兔2只,每只2ml,应不出现牛瘟兔毒的典型病变。免化山羊化弱毒苗或兔化绵羊化弱毒苗颈静脉注射1~2岁健康敏感山羊或绵羊各3只,每只10ml,注射后的羊不出现热反应和特征病变。
【安全检验】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1ml含1个使用剂量,皮下注射健康小白鼠5只,每只0.2 ml;肌肉注射健康豚鼠2只,每只lml。观察10日,均应健活。
【效力检验】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每1ml含0.01个使用剂量。兔化弱毒疫苗:耳静脉注射体重1.5~2kg健康家兔4只,每只lml,应出现典型牛瘟兔化弱毒的临床反应和病理变化。兔化山羊化弱毒疫苗和兔化绵羊化弱毒疫苗:山羊苗,颈静脉注射健康山羊3只,每只5ml。绵羊苗,静脉注射健康绵羊3只,每只5ml。注苗后,每日测温3次,观察体温反应,若2只或2只以上羊出现定型热反应;或出现1只定型热反应,1只轻热反应,疫苗判合格,若仅出现1只定型热反应,可将另2只羊于注苗后4~5日分别采血,用原血10m1,颈静脉注射复归山羊或绵羊l~2只,只要有1只羊出现定型热反应;疫苗也判合格。
【剩余水分测定】依法检验(附录175页),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通则的规定,
【真空度测定】依法检验(附录181页),应符合兽用牛物制品通则的规定。
【作用与用途】兔化弱毒疫苗用于预防牛瘟,牦牛、朝鲜品种黄牛不宜使用,免疫期为l年;兔化山羊化弱毒疫苗用于预防蒙古黄牛牛瘟,免疫期为1年。免化绵羊化弱毒疫苗用于预防牦牛、犏牛、朝鲜品种牛和一般黄牛的牛瘟,免疫期为1年。
【用法与用量】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为每头份1ml,兔化弱毒疫苗每牛皮下或肌肉注射1ml;兔化山羊化弱毒疫苗和兔化绵羊化弱毒疫苗每牛肌肉注射lml。
【注意事项】(1)应根据牛的品种(系),严格选用疫苗。
(2)临产前1个月的孕牛和分娩后的未康复牛,可疑病牛,瘦弱牛及未满6个月的牦牛、犏牛,不宜注射本疫苗。
(3)牦牛注苗后,多有体温反应(50%左右有高热反应),除个别牛在数日内出现精神萎顿、减食、便干或便软等现象,但无口腔溃烂等牛瘟症状,泌乳牦牛、犏牛注苗后3~10日内,可能发生泌乳量减少或暂时性无乳。一般注苗后10~15日可恢复。
(4)在有易感性强的牛种的地区,应根据当地牛种感染性及效力试验结果,证明安全有效后,方可推广应用。
(5)在使用和运输中,应注意冷藏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规格】(1)10头份/瓶 (2)40头份/瓶
【贮藏】-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10个月;2~8℃保存,有效期为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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