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我国普遍引入国外瘦肉型种猪,更多种猪企业因规模小、技术力量欠缺,越来越看好从国外引种带来的品牌效应和销售利润,缺乏建立自有种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和魄力,逐渐沦为世界庞大猪肉产业的低端生产者,高附加值的种源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针对这一现状,全国多位猪育种专家为做强中国种猪产业,呼吁政府加大投入。多年来,相关科研项目繁多,但因我国是世界养猪大国,存在种猪市场竞争激烈、利润差异大、育种主体生存不易等诸多问题,使我国种猪经营者难以确立长远发展观念和承担振兴种猪产业的责任。所以长期以来我国种猪业基本是引种、扩繁、销售、退化、再引种的被动发展模式,要彻底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必须研究我国猪育种现状,找出问题,提出对策。
我国猪育种存在的主要问题品种定位尚未形成共识首先,应确立以世界三大品种杜洛克(D)、长白猪(L)、大白猪(Y)纯种种猪为主要培育品种。20世纪80年代,我国利用引进的种猪改良本地品种,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极大地缓解了我国猪肉供应紧张局面,但经济全球化、利益最大化的今天再用洋猪改良土种猪的育种方式已不是做强种猪产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发展方向。我国在过去10年猪育种实践中,很多育种工作者采取跟踪发达国家生产模式的方法,片面追求育成新品种或新品系,多采用地方品种引入国外猪种血统培育“折中”品种,这些“折中”品种的质量参差不齐,在生产性能上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主要经济性状一般低于高值亲本,如繁殖性状与猪肉风味不及母本,生长与胴体性状不及父本。同时,由于育成时间较短,遗传稳定性较差,品种特征容易分化,生产性能不高且不能维持,使得不少育成品种在通过鉴定后便呈现出一定程度的退化趋势,推广应用价值达不到预期的效益,最后淡出主要种猪市场。从我国过去培育的品种,如哈尔滨白猪、上海白猪、伊犁白猪、汉中白猪、三江白猪、湖北白猪等在今天的市场占有率状况就可得出显而易见的结论。而世界发达国家在几十年间,纷纷成功培育出适应本国环境的高产高效本国品牌D、L、Y品种,生产性能显著提高,如加拿大经过20年的全国遗传评定,已从种猪进口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三大D、L、Y纯种猪出口国,他们的成功模式值得我们研究学习。
育种方法落后欧美等种猪发达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就实施种猪育种公司、商品种猪场、商品猪场、屠宰场数据联合,采用先进的种畜遗传评定方法(BLUP),实现全国性联合育种。联合育种是在较大范围(地区、全国)内有效地应用现代育种理论和技术,如BLUP进行种猪跨场的联合遗传评估,联合育种扩大了育种群规模,增加了群体遗传变异,提高了公猪选择强度和遗传评估的准确性,充分利用优秀遗传资源,提高了育种进展。而我国多数种猪企业引进种猪后,多采用传统的保留血统的表型选择和简单单性状或多性状指数选择,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品种退化速度,不能取得较好进展。
联合育种工作组织力度不够1.种猪登记、种猪企业档案材料没有实现电子化。档案数据电子化是提高育种效率的有力手段。我国多数商品猪场包括部分种猪企业档案材料没有实现电子化,导致大量生产性能信息停留在纸上,没有充分利用而浪费或几年后丢失,特别是最重要的繁殖性能数据信息。繁殖性能最易度量,误差最小,种猪生产者也最重视,也是D、L、Y最重要性能参数,应按全国畜牧兽医总站颁布的《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试行)》技术规范进行电子化登记。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全国多位学者推广种猪场育种软件,但软件多而杂,有些软件尚不够成熟,软件之间存在数据交换障碍等,职能机构强行推荐,导致在实际应用中因人员培训不够,人员流动快,应用流于形式,影响积极性。2.遗传评定缺乏公信力。世界发达国家的种猪育种实践证明,必须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全国性联合遗传评估组织,施行统一育种目标、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测定设备、统一评估标准,对本国大区域大范围猪种进行准确、公正、透明的遗传评定,实现跨区域种猪基因交流,才能较快提高猪种遗传改良进展。我国现有D、L、Y核心群种猪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多年来各自为政、相互竞争,自以为引进猪种优秀而不愿实现血统交流,加上疫病复杂,少数企业诚信欠佳,不能建立长久的协作精神,更不能确立并实施系统持续的育种规划,在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中很难组成一个长期战略利益共同体,真实数据收集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国多数D、L、Y核心群种猪企业,因规模小、育种技术力量多较薄弱,加上企业法人对搞测定采集真实的育种数据进行遗传评估缺乏战略眼光,往往要项目经费积极,投入搞测定消极;多数育种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因额外测定工作得不到报酬,态度消极;外加测定仪器不统一、测定方法不规范、记录格式不统一、测定人员培训少、人员流动频繁等造成数据准确性差,垃圾数据多,不能用作品种选育分析,遗传评估机构体制难以统一。对种猪进行性能测定是为遗传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我国为数不多的测定站多为种猪企业所有,这类猪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其公正性往往受到怀疑,影响遗传评估机构的科学性、权威性,最终影响种猪生产企业参与育种的积极性。3.难以建立有效的场间联系和跨场选择。AI体系是建立场间遗传联系的经济、快捷有效方式,是高效联合育种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AI在联合育种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和加强场间遗传联系。2.充分发挥优秀公猪的遗传优势。3.提高公猪选择强度和选择准确。4.扩大群体遗传变异,避免近交。5.降低种畜更新成本。6.减少疾病传播。欧美发达国家已将公猪精液按育种值定价,实现公猪精液商品化。我国实施联合育种几年来,区域性专业化的AI公司一直不能建立,一些规模大、种质资源优秀的企业因利润不大和担心丧失市场竞争优势不愿经营AI,一些育种实力不强的育种场因疫病顾虑也不愿接受外来优秀公猪精液,导致区域AI服务体系长期难以建立,优秀种猪的血统不能跨场融合,难以实现高产基因的纯合,也就不能建立持久的大范围的场间遗传联系,更不能发现、选出、推广优异个体,实现共同付出、共同获益的实质性联合育种。
解决猪育种存在主要问题的途径品种定位要坚决确立培育适应我国环境的D、L、Y纯种种猪的育种目标不动摇D、L、Y品种具有繁殖性能优、生长发育快、饲料转化率高等显著优点,是世界种猪产业主打品种。必须全国一盘棋,目标统一,建立区域化遗传评估组织,以培育“中系D、L、Y”为战略目标。目前世界上已经培育了丹系D、L、Y,法系D、L、Y,英系D、L、Y,美系D、l、Y,加系D、L、Y,澳系D、L、Y等,我国也应培育出适应本国地理气候的D、 L、Y品系。在政策和项目研究上应重点向D、L、Y育种倾斜,特别应鼓励科研、生产、职能机构三方的协同攻关。
坚持联合育种方向不动摇由于种猪大多数经济性状是低遗传力数量性状,传统选择方法遗传进展缓慢,必须大范围选择优秀个体,跨场基因融合,建立多个跨区域联合育种平台,实行统一遗传评估体系。联合育种应具备四大基础:种猪登记制度、客观性能测定、遗传联系和跨场联合。其工作主要包括种猪登记,统一规范的生产性能测定,统一数据管理系统,跨场联合遗传评估,种猪跨场选择与利用,人工授精体系以及网络信息系统,只有这样,联合育种工作才能发挥实际效果。
加大AI投入和宣传力度没有区域AI服务体系,联合育种是空谈。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力度,帮助育种企业法人树立战略发展观念。AI主体必须是区域育种企业共同参与,实现共同投入,共享成果,既能大量节省外汇,又能充分利用引进种猪创造更大经济价值。
提高育种数据的准确度大力宣传遗传测定,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设备,统一记录格式,确保性能数据真实有效。如生长性能数据及背膘数据因仪器等造成误差大,可单独就繁殖性能数据和外貌进行选种,以免因别的数据不准确影响繁殖性能等准确数据的选种效果。
简化猪场生产数据电子化方法先进的育种软件无须所有种猪场都掌握使用。小型种猪场和商品猪场统一按《全国种猪遗传评估方案(试行)》技术规范采用 EXCELL登记,不用花钱,不需培训,便于发现错误,便于企业简单统计,便于修改,便于迅速推广,比推广一些复杂的育种管理软件容易快捷,同样是很好的平台,同样能方便数据交流和软件分析。
发挥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能发挥地方行政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协调性、服务性,做好宣传,尽量避免强制性。很多强制性措施能短期发挥作用,但欲速则不达,多做宣传,帮助我国生产一线的育种企业法人转变思想观念,树立长远战略眼光更为重要。
加强疫病控制疫病状况不透明,使联合育种企业法人心存顾虑,优秀的种猪精液难以大面积推广,导致来之不易的育种成果不能持续巩固,必须实施全面完整的疫病检测,做到种猪生物卫生状况安全透明,消除顾虑。
振兴我国种猪事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当前,需要多数种猪企业自身树立战略发展观念和合作观念,政府给予积极的引导和政策扶持,科研单位协作攻关,看准联合育种方向不动摇,我国一定能从养猪大国变成养猪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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