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每个场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淘汰标准。规模场每年淘汰更新30%左右。如果达不到将影响生产成绩。
种猪淘汰更新标准
一、种猪淘汰原则
1.后备母猪超过8月龄以上不发情的。
2.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
3.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
4.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两次以上的。
5.青年母猪第一、二胎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6.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7.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
8.经产母猪5胎次以上且累计胎均活产仔数低于9头的。
9.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
10.公猪连续两个月精液检查(有问题的每周精检1次)不合格的。
11.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
12.发生普通病连续治疗两个疗程而不能康复的种猪。
13.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
14.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
15. 注意事项
①严格遵守淘汰标准;
②分周/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
③现场控制与检定,最好是每批断奶猪检定一次;
④保持合理的母猪年龄及胎龄结构。
二、种猪淘汰计划
1. 母猪年淘汰率25~35%,公猪年淘汰率40~50%.
2. 后备猪使用前淘汰率:母猪淘汰率10%,公猪淘汰率20%.
三、后备猪选留计划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测定结果,对EBV达100以上的,再根据体型评分,公猪按最优秀的5%、母猪按最优秀的20%选留做后备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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