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披露,观澜湖冯小刚电影公社“1942民国街”已建设完成,将于6月7日正式开街迎宾,届时华谊兄弟传媒20周年庆典活动也于当日举行。这是否标志着冯小刚与华谊兄弟合作的新阶段尚不得而知,但联想到冯小刚在马年春晚遭到的吐槽,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冯小刚与华谊兄弟之间有着利益情结,但他毕竟是个智慧人,在主导春晚履行职责时进行正当管理应当是他的理性选择。这种逻辑在业界绝非个案,理应得到理解。
智慧人不乏应有的理智
有关资料表明,冯小刚的确是华谊股东,且投资于海南旅游业;但如果以此断定其在春晚中履行的是华谊兄弟公司演员经纪人的职责,把马年央视春晚导演成了华谊兄弟公司的股东扩大年会,那也失之偏颇,至少是低估了央视的智慧。冯小刚的个人意志未必能左右整个晚会的价值取向,不能不兼顾央视的包容性。用人性假设理论来说,央视对冯小刚的聘用是基于他是一个智慧人,不乏应有的理智。
迄今为止,西方的管理理论对人性的假设都是针对劳动者的,如果将行为科学学派曾先后提出过4种有关人性的假设:“经济人”、“社会人”、“自动人”、“复杂人”用在管理者身上,颇令管理者尴尬。然而,当“国家治理体系”理念的提出,需要对管理行为进行“治理”的时候,管理者的人性假设就难以回避;如果我们想避免在性善性恶的纷争中无休止的扯皮,求同存异,那么将管理者视为智慧人则是必要的。智慧不仅仅是聪明、机心,还包括对原则的设定与变通的理智。当然,智慧相对于道德判断而言是中性的,既可能表现出真善美的一面,也可能向假丑恶方面演化。至于显露于外的是善还是恶,除了个人品质,正取决于外界环境与当事人对外界环境的理智判断。
趋利避害是人的行为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动力,智慧人的理智是由趋利避害的心理特征所决定的:在“获得收益”的条件下往往采用充分必要性论证策略,而在“避免伤害”条件下则采用充分性论证策略。相对于冯小刚而言,假如组织春晚对华谊兄弟公司有利,他就没有理由不加以利用。然而,这仅仅是就其本能而言。冯小刚的理智会告诉自己,即使想在春晚中为华谊兄弟的利益代言,那也必须是正当的,即进行正当管理;否则在众目睽睽之下反而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这实际上是理智层面的趋利避害,与质疑者按照其本能做出的判断不是一回事。所谓正当管理,指的是管理行为中具有相当程度的正当性。只要质疑者无法就这种正当性本身进行证伪,冯小刚趋利避害的价值取向就无可厚非。
取之有道才是根本出路
从财报的角度进行分析,华谊兄弟似乎陷入了在影院急速扩张中出现亏损等困境。但这不能作为冯小刚一定要在主导春晚时进行不正当管理或者不当管理的必然理由。作为一个智慧人,需要理智分析华谊兄弟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假如华谊兄弟出现亏损是影院急速扩张造成的,那么他在春晚中为华谊兄弟代言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颓势。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当管理者遭遇了不当对待,比如受到权力寻租的阻击等等时,他们会转移这种攻击行为,由此构成不当管理的前因变量。实施不正当管理的前因变量同样如此,但也不能无的放矢。
应当承认,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着市场不够规范的情况,导致在吸引外资、鼓励投资的过程中让管理者产生某种心理契约破坏的感知;而有这种体验的管理者不太可能直接对投资环境进行报复,因此会将这种报复转移到自己所负责的职权范围内的弱势者,获得某种转移补偿。问题在于,这种前因变量本身也在变,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在由不够成熟逐步走向规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更加明显,管理者作为智慧人不会看不到这种趋势。即使在权钱交易比较猖獗的情况下,管理者的理智仍然会告诉他们,取之有道是时代的主流,拨乱反正的力量总有发力的时候,只有坚持正当管理才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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