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制度的标准:简单粗暴,行之有效
(图片我是家乡云南罗平的油菜花)
说起制度,大家容易争得面红耳赤,三天三夜也争不出结果来。有的人对制度天然反感,认为要“以德治X”,或者靠“自觉”、“人心”等常挂嘴边。这些人往往都是实际上没有真正管理组织的理想主义者。
如果管理一个团队,没有必要的规矩是万万不行的。当然,制度有好坏,一个坏的制度可能比没有制度更容易结恶果。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呢?
我的答案:
一个好的制度应该“简单粗暴,行之有效”。
为什么这样说?
先说几个例子:
1、缅甸:偷盗砍手指
前几天一个大学同学组织的一个邻里团来广东游玩,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其中一个老板聊到缅甸赌场盛行的时候其在缅甸做过几年装修生意,这个地方虽然黑色会也不少,但没有偷盗。他的很贵的装修材料和设施随便放在那里都不用派人看守,两年下来什么都没有丢过。究其原因,主要是这里的法律规定:抓到偷盗者不打不骂,也不需要赔偿偷盗的损失,只要砍掉小偷的一截手指就好了,这样一来,他一辈子留下印记,到哪里都被人认出是小偷,这辈子都要带着这个耻辱的印迹。这样,在这个国家就没有人敢偷盗了,真正做到了“夜不闭户”。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粗暴的法律,其威力和效率是十分震撼的。
想想我们一年发生多少偷盗?偷盗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心理的恐慌,我们在防盗上的巨额花费(无数的警察、保安,防盗网,防盗门,报警设施等),真不如人家几十个字的法律行之有效。
2、菲律宾:射杀毒贩
菲律宾新政对毒贩实行不需要审判的“街头射杀”,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数千人被射杀。前几天在中文媒体看到几十名华人毒贩被枪杀的报道,我特地看了后面的留言,几乎清一色支持这一看似粗暴的措施――就地正法。
结合我们的禁毒,我们的制度看似是很严格的,贩卖50g毒品就可以判死刑。可我们每天有多少孩子被毒品所害,多少人家破人亡,更不要说我们配置了多少缉毒警,缉毒经费应该也不会少。
3、刘邦: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 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 良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 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 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 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 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 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 法三章。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 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
至于某朝的治贪、控房价、利为民所谋等是不是好制度我就不好意思剖析了,说多就“犯错误了”,大家自己想去吧。
简单粗暴,行之有效的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成本而得到应有的效果,符合经济学原则。所以,你在管理一个团队,制定制度的时候需要思考制度的可行性,执行成本及执行效率,而不是尽整些花拳绣腿的东西,让团队管理更加复杂和混乱。――――――原创文章,转载请和作者联系。刘舜才――微信号:28063820公众账号:feed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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